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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并加强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论证。
2013年7月26日,在浙江省印染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暨废气排放标准研讨会上,初步介绍了本标准的制定情况及具体限值要求。
2013年8月,根据立项论证会的建议要求,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2013年9月,对嘉兴市秀洲区、湖州市南浔区、宁波杭州湾工业园区的纺织染整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定型机废气整治情况,涂层企业生产概况、废气治理情况等。
2013年10月25日,召开了关于地方强制性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讨会,会上充分讨论了标准中指标项目和限值设定的合理性,并对标准草案中的指标项目和限值提出了修改意见。
2013年11月,根据标准研讨会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在省内进行征求意见。
2、纺织染整行业概况
2.1 我省纺织染整行业概况及分布
作为纺织染整行业大省,近些年我省纺织染整行业得到飞速的发展。截止2012年12月,我省印染布产量达334.88亿米,占全国总量的59.16%,产量连续数年位居全国第一,远超江苏、广东、福建等地,其中绍兴县年布产量就占全省的50%,接近占全国的30%。表2-1列举了我省近5年的印染布产量及全国占比。
表2-1 浙江省印染布生产量及占比情况 产量/亿米 占全国比例/% 同比/% 2008 250.64 55.91 – 2009 270.09 55.95 9.90 2010 314.88 58.24 13.64 2011 362.46 61.12 7.90 2012 344.88 59.16 -3.79 另据1《浙江省统计年鉴》统计,2011年我省规模以上的纺织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805.65亿元,利润总额280.09亿元,利税总额451.54亿元,分别占全省工业的10.3%、8.44%和8.26%;分别占全省轻工业的26.4%、22.2%和20.5%。纺织业规模以上企业共5267家,其中私营企业3801家(约占72.2%),国有及国有控制企业13家(约占0.25%),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1076家(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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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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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完成工业总产值3557.14亿元、30.09亿元和1621.75亿元。2011年纺织业有529家规模以上的企业亏损,约占规模以上总企业的10%,其中,私营企业共亏损307家,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亏损169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亏损3家。另外,纺织业中大中型企业共808家,约占总规模以上企业15.3%,完成工业总产值2910.67亿元,利润总额166.73亿元,利税总额257.74亿元,分别占比规模以上纺织业工业的50.1%、59.5%、57.1%。
根据2010年浙江省污普数据统计,我省共有印染企业2434家,主要分布在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等地(详见表2-2),并形成明显的企业集聚区。其中,可统计的印染加工企业1208家,占比49.6%,主要有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染整精加工和丝印染精加工三块组成。其中,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企业共1039家,占比83.5%。印染加工企业在我省分布如图2-1所示。另外,我省纺织产品特征分布也十分显著。其中,宁波以针织印染为主;绍兴以化纤梭织染色布为主;萧山以棉布、化纤梭织、涤纶为主;嘉兴以梭织、纯棉品染色为主;湖州以绒类织物为主;余杭以纱线、装饰布为主;桐乡以羊毛衫染色为主;江山以印花产品为主。另外,据印染协会介绍我省印染加工企业以代加工为主,占到80%左右;全省新型小浴比的溢流染色机占20%,气流染色机的比重约10%,而大浴比(>1:10)的溢流染色机仍高达70%。
表2-2 浙江省纺织印染企业区域分布情况一览表 地区 占比 杭州 10% 宁波 8% 温州 4% 嘉兴 23% 长兴县 湖州市 安吉县 德清县 杭州市 临安市 绍兴市 富阳市 桐庐县 淳安县 浦江县 绍兴县 诸暨市 上虞市 宁波市 奉化县 象山县 宁海县 义乌市 东阳市 磐安县 仙居县 缙云县 永嘉县 青田县 云和县 龙泉市 文成县 庆元县 温州市 瑞安市 平阳县 泰顺县 苍南县 洞头县 0 1-10 11-30 31-50 51-100 100-200 >200 乐清市 玉环县 台州市 温岭市 天台县 三门县 金华市 永康市 武义县 临海县 湖州 19% 绍兴 19% 嘉善县 金华 9% 衢州 0.8% 舟山 0.2% 嵊泗县 台州 6% 丽水 1% 嘉兴市 平湖市 海盐县 岱山县 慈溪市 余姚市 舟山市 桐乡市 海宁市 建德市 兰溪市 嵊州市 新昌县 开化县 常山县 衢州市 龙 游 县 江山市 遂昌县 松阳县 丽水市 3
图2-1 浙江省印染加工企业分布情况
根据2010年浙江省污普数据统计结果,全省印染企业共排放污水564462156吨,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的25.96%;排放化学需氧量54204.41吨,占全省COD排放量的29.37%;氨氮排放量4425.43吨,占全省氨氮排放量的35.28%,但印染总产值仅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12.1%,凸显其高污染。各区域污染物排放及产值分布见表2-3。
表2-3 浙江省纺织印染企业污染物排放占比 地区 COD 氨氮 杭州 20.0% 10.0% 宁波 10.0% 10.0% 温州 2.0% 4.0% 嘉兴 16.0% 29.0% 湖州 8.0% 6.0% 绍兴 36.0% 33.0% 金华 4.0% 4.0% 衢州 1.0% 0.5% 舟山 0.2% 0.5% 台州 0.8% 1.0% 丽水 2.0% 2.0% 污水量 19.29% 10.89% 1.55% 16.24% 9.05% 35.84% 4.87% 0.50% 0.11% 0.84% 0.81% 2.2 纺织染整行业相关政策、标准
(一)国家层面
作为重污染行业,国家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标准。其中,2《印染行业准入条件》于2008年发布,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颁布了3《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规定了印染废水原则上应自行处理或接入集中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拉幅定形设备要具有废气净化和余热回收装置。4《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要求加强印染行业水污染治理,削减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和10%的约束性指标,其中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削减比例不低于10%,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新建纺织印染等单纯扩大产能项目。《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绿色环保、附加值高、吸附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化纺织工业体系。此外,国家在环境保护标准方面也发布了一系列标准,详见表2-4。
表2-4 纺织染整行业环境保护标准 标准类型 标准名称 纺织业(棉印染)(HJ/T 185-2006) 清洁生产标准 化纤行业(氨纶)(HJ/T 359-2007) 化纤行业(涤纶)(HJ/T 429-2008) 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标准(纺织品废物 试行) 23
阶段 颁布 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14号公告公布 《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工消费〔2010〕第93号) 4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0-2015年)》(国发〔201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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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 排放标准 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7-2012) 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2012)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6-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毛纺织品(HJ/T 309-2006) 生态纺织品(HJ/T 307-2006)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09) 技术规范 技术政策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纺织染整 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18号) 颁布 颁布 征求 意见 颁布 颁布 其中,为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以及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纺织染整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国家于2012年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进行修订。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其中要求现有和新建企业间接排放COD、氨氮和总磷指标限值分别要达到200mg/L、20mg/L、和1.5mg/L。
(二)地方层面
印染行业一直是我省重点治理行业,在国家《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08版)的基础上,浙江依据地方特色提出了5《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之后发布了6《浙江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行动计划——印染行业专项行动(2010-2012年)》、7《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8《―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政策。在不断强化印染行业水污染物治理的同时,更为密切地关注印染废气的治理,逐步实现由―治水‖向―治气‖的转变。其中,9《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印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企业污染物排放口与厂界双达标。并要求在2012年前,所有印染企业须完成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建设,以加强印染行业有机废气污染的控制。另外,10《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明确规定定型机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置,油剂回收率90%以上;车间内无明显的定型机烟雾和刺激性气味,空气质量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此外,为更好得贯彻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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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09〕19号)
《浙江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行动计划——印染行业专项行动(2010-2012年)》(浙经信信息〔2010〕431号) 7
《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 8
《“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浙委办〔2011〕42号) 9
《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浙政发〔2010〕27号) 10
《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浙环发〔201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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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而编制的《浙江省VOCs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2013年全省全面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整治,定型机烟气有效收集处置,油剂回收率90%以上,废气收集率90%以上,总颗粒物的去除率应达到80%,油烟去除率应达到75%以上。2013年浙生态办发布的《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2013年实施方案》(浙生态办[2013]1号)要求,2013年底完成1200家以上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深度治理。
印染集聚区绍兴县对废气的整治力度最大,先后启动了三轮“蓝天行动”,要求全县所有定型机必须在2014年底前安装完成废气静电二级处理装置;并结合绍兴县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值》(DB 330621/T001-2013)地方标准,规定了定型机废气最高允许排放颗粒物浓度不超过30mg/m3,油烟浓度不超过40mg/m3。图2-2汇总了我省印染定型机废气治理的历程。另外,我省其他地区县市根据省里的相关文件要求也加大了对纺织染整废气的整治工作,如嘉兴秀洲、湖州南浔等地区也明确规定了定型机废气必须增加二级静电处理设施。
绍兴县开展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蓝天行动”),要求安装废气净化装置,收集率应达到90%以上,总颗粒物去除率达80%,油烟去除率达75%。 《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要求必须对定型机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回收油剂和废气的热能。 《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要求定型机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置,油剂回收率90%以上。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绍兴县出台《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值》DB330621/T001-2013。要求颗粒物和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30 mg/m3和40mg/m3。 绍兴市开展对市区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整治。要求07年6月底所有印染企业的定型机都必须配套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 《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2012年底前所有印染企业必须完成定型机废气净化设施建设。
图2-2 浙江省印染定型机废气整治情况
3、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3.1 纺织染整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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