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3:35: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A.1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土壤岩石分类,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综合取定,表中的Ⅰ~Ⅲ类土为定额中的一般土;Ⅳ类土为定额中的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Ⅵ~Ⅷ为定额中的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的普坚石;Ⅺ~ⅩⅤ类为定额中的特坚石。
二、根据实际情况,挖土方和挖基础土方项目合并。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挖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土、土方运输和凿桩头等。
挖石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石方、摊座和石方运输等。
管沟土方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挖沟槽、土方运输、土方回填等。
土(石)方回填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土方运输、回填夯实,如现场无余土时,还应包括在他处挖土方或买土。
三、湿土的划分应按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下为湿土。人工挖土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人工乘以系数1.18。使用井点降水后,常水位以下的土不能再按湿土计算。机械土方子目以土壤天然含水率为准划分,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大于40%时,另行处理。
四、定额子目中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平整场地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与实际不同时不能换算。计算挖土方时,也不扣除场地平整的厚度。
六、桩间挖土(不含空桩部分)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表1的对应系数。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沟槽、地坑深度超过4m时,以相应的4m深子目单价为基础,分别乘以系数:6m以内为1.1,8m以内为1.15,10m以内为1.2,10m以上为1.25,同时每100m3土方另增加少先吊3.25台班。人工挖地槽(坑)深度超过4m的湿土,其定额单价的换算公式为:相应的4m内挖土单价3超深系数+该子目单价中的人工费3超深系数3湿土系数0.18。
2.定额子目内未考虑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如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3.工运土方执行双轮车运土方子目,运距超过400m者,执行机械运土子目。
4.人工运淤泥、流砂按运双轮车土方子目乘以系数1.9计算。
5.回填土已经包括回运100m的费用,如运距不同者,可按运土子目进行换算。回填要求筛土者,回填土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86。
6.凿、截桩头已包括现场内的运输费用,不得再行计算。
八、机械土方:
1.本分部机械是按照通常采用的种类和规格综合取定的,除有特殊注明者外。不得换算。 2.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或遇多年沉积的砂砾及泥砾层石质时,执行机械挖渣定额。 3.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2的系数计算。
4.机械挖土方深度按5m取定,如深度超过5m时,相应子目中的挖掘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09。
5.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土方量小于2000m3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
6.机械挖土方子目,未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增加工作面和放坡时,增加土方工程量可依据本分部计算规则的相应规定计算。增加土方工程量的费用可考虑在综合单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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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
九、石方工程:
1.本分部已综合了不同开挖阶段高度、坡石开挖、改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2.石方爆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增加的风量损失不得另行计算,增加临时管路的材料、安拆费应另行计算。
3.施工现场如遇不允许放明炮而必须采用无声静力爆破、控制爆破者,其费用另行计算。 4.定额子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子目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5.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子目内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6.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7.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应按A.1.2中项目列项。 十、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表3。 表3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本章说明中的鉴别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表1。 表1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土体积 虚土体积 1.00 0.77 1.15 1.30 1.00 1.49 夯实土体积 0.87 0.67 1.00 松填土体积 1.08 0.83 1.24 0.93 1.20 0.81 1.00 注: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天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A.1.1中平整场地列项。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30cm 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 A.1.1中项目列项。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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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挖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的挖方。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管沟土方按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表2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m
管径(mm)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0.60 0.70 0.80 1.00 1.30 1.60 1.80 2.00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30 0.70 0.80 0.90 1.10 1.40 陶土管 2.20 2.60 注:① 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
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② 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6.挖土方出现流砂、淤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证处理。
7.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设计要求碾压的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
凡图示基底面积在20m2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为地坑。
凡图示基底宽在3m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石方,为平基。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者,均为挖土方。山区或丘陵地建设中一边挖土者属于山坡切土。
四、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的沟槽、地坑、土方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系数,可按表3、表4的规定计算。
表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 础 材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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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200 150 300 300 800(防水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