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领导行为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6/22 13:07: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四章 领导行为

第一节 领导概述

领导工作作为管理的一项职能,主要表现为对人的管理,即研究人与人的关系。领导工作的实质就是对个体和群体施加影响力和处理好人际关系。

一、领导

(一)领导的定义

领导是一种影响力,是影响个体、群体或组织来实现所期望目标的各种活动的过程。 此概念有以下含义:

1.领导是围绕组织目标的一种行为与行动过程。

2.领导一定得有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否则就不成其为领导。 3.领导者是权力的持有者(影响与支配他人的能力与能量)。

领导=f(领导者、被领导者、环境)

(二)领导行为

领导者、被领导者、环境被称为领导的三要素。 1、领导者(领导行为的主体) (1)职位责任:

①确定组织方向,规划远景目标; ②阐明领导立场,传达组织目标; ③处理各种关系; ④建立各种激励机制;

⑤控制和解决各种突发性的重大问题; ⑥推动组织的变革; (2)非职位责任

①为员工提供一种希望;

②通过自己的人格力量培养一种组织精神;

③处理各种非工作关系,满足下属和员工工作之外的需求; ④创建领导文化,培养新一代的领导者。 2、被领导者(领导行为的客体) 3、环境(领导行为的制约因素) (三)领导分类

领导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

1.领域不同: 可分为 政治领导,业务领导,行政领导. 2.层次不同: 可分为 高层领导,中层领导,基层领导.

3.领导的方式: 可分为 独裁式领导,协商式领导,参与式领导. 4.产生的方式: 可分为 正式领导和非正式领导. 二、权力(Power) (一)权力的定义

权力是个体影响其他个体(或群体)行为的能力。 (相关内容见中央电大版P196) (二)权力的基础(或权力的来源)

权力从何而来,是什么赋予个体或集体以影响他人的能力?弗伦奇(French)和瑞文(Raven)提出了5范畴分类法来回答这些问题,他们提出了权力的5个基础或源泉:强制、奖赏、法定、专家、参照。

1

权力分为职位权力和个人权力:

职位权力即领导者的职位所赋予其法定的权力。任何人只要处在某一职位上,就自然地获得了这种权力。这种权力有很大的强制性,下级不得不服从。(传统因素上的服从感、职位因素上的敬畏感、资历因素上的敬重感)。包括:

1、惩罚权(强制权)。是建立在惧怕基础上的,一个人如果不服从的话就可能产生消极的后果,处于对于这种后果的惧怕,这个人就对强制性权力作出了反应。这种权力取决于使用或威胁使用生理的处罚,如肉体的痛苦,精神上的打击,对基本的生理及安全需要的控制。劫匪就是一个例子。他的权力基础就是强制,荷枪实弹使他获得了这种强制性权力,因为人们都惧怕失去某些他们十分珍重的东西——生命。从组织的角度来讲,如果A能解雇B或使其停职、降级,并且B很在乎他的工作,那么A对B就拥有了强制性权力。

2、奖赏权。与强制性权力相反的是奖赏性权力(reward power)。人们服从于一个人的愿望或指示是因为这种服从能给他们带来益处。因此,那些能给人们带来他们所期望的报酬的人就拥有了权力。这些报偿可以是人们认为有价值的任何东西。在组织情境中,我们考虑的是金钱、良好的绩效、评估、晋升等。

强制性权力与奖赏性权力实际上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如果你能剥夺他人的有价值的东西或给他造成不良的影响,那么你对他就拥有了强制性权力。如果你能带给他人某种积极的利益或帮助他免于消极的影响,那么你对他就拥有了奖赏性权力。

3、合法权(法定权)。在正式的群体或组织中,获取一种或多种权力基础的最经常的途径大概要算一个人在组织结构中的职位了。由此获得的权力就是法定性权力。它代表一个人通过组织中正式层级结构中的职位所获得的权力。当学校的校长、军队里的军官发话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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