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5:47:2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黄宏,联系电话:0512-52894397。常熟市行政服务中心(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建设局窗口,联系人:钱杏荣,联系电话:0512-52822925。
4、办理时限:符合规定条件的,一般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超过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
5、办理建设单位退回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所需提供材料: ⑴、《已结清工程款通知书》(一式四份);
空白的《已结清工程款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凭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至常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局窗口领取。按照要求填写,并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已结清工程款,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⑵、《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施工单位退回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所需提供材料: ⑴、《退回保证金或办理“工资预留户”销户申请表》(一式四份);
空白的《退回保证金或办理“工资预留户”销户申请表》由施工单位凭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至常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局窗口领取。按照要求填写,并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已按照要求支付清工人工资款,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⑵、施工单位工人工资支付完毕承诺书(原件一份); 主要应写清楚“如有工人工资纠纷或投诉发生,由我单位负责支付”等内容。 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常熟日报” 分别刊登两次的公告(原件及复印件);
“常熟日报”登报公告两次,每次公告时间间隔为十天。在第二次登报公告满十天后,无投诉的,可办理退款手续。
八、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评定
1、受理地点: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联系人:王钢。
3、联系电话:52884780。 4、办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24号)、《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建价[2006]13号)。
5、办理流程:工程开工后填写《常熟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申请表》到市安监站办理备案登记→安监站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考核→工程竣工后填写《常熟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到市安监站办理项目文明施工的综合评定→到造价处办理费率测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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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意事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在工程概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足额计取。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其中基本费按基本费率计取,现场考评费率按动态管理计取,奖励费率按照文明工地评选结果计取。
7、受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即时办理,特殊情况下不超3个工作日。
九、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登记管理:
1、受理地点: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联系人:管平。
3、联系电话:52884780。
4、办理流程:设备购置后或产权变更后立即办理产权登记→设备进场前按规定办理进场登记→设备检测、验收合格后办理使用登记→设备使用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5、办理依据:设备产权、使用以及注销登记的办理要求按照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6、受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即时办理,特殊情况下不超2个工作日;但有问题的,视施工单位的整改完成情况。
十、建筑施工不文明行为和施工扰民的调查处理:
1、受理地点:常熟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2、联系人:王钢。
3、联系电话:52884780。
4、办理流程:接案后建立举报台帐→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调查情况→安监站工作职能范围内的事项由安监人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纠正处理→安监站工作职能以外的事项向投诉人解释清楚,并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和配合做好调处工作→根据施工现场整改完成情况或相关部门的协调处理结论予以结案。
5、受理时限: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市建设局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履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监管职责,积极配合信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信访事件的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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