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消防员防护装备生产商入围招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3:15: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河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度消防员防护装备生产商入围招标

技术参数需求

通用部分(以下条款适用本项目采购所有货物)

1、所投装备技术性能参数均应满足或优于国家最新技术规范及行业相关规范、最新技术标准的要求;

2、所投产品需要提供详细的中文产品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技术性能介绍、操作使用规程,注意事项、维护保养规程及方法。

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合法性。 4、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涉及的工艺做法、材料选择以及设备推荐品牌,仅用于采购人对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辅助说明,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工艺、材料或设备替代,但投标人所报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不得低于采购人的招标技术需求。如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的要求之间存在偏离(即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必须在投标文件的 “技术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其中,带★号参数为实质性内容要求,投标时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中涉及消防手套、消防员灭火防护靴、佩戴式消防照明灯具等产品颜色、款式、标识均执行《关于征求17式消防头盔等8种防护装备款式标识统型要求意见的通知》(公消办〔2017〕274号)中相关统型要求。

6、投标人所供货物供货时提供产品必须是近六个月内生产的全新货物。 7、本次采购项目仅为资格入围项目,不能保证入围单位一定获得最终合同。 8、投标人在河南省内设立完整售后服务维修机构,确保采购货物后期有专人维护。 9、供应商均应负责使用前的培训教学和产品整个使用寿命期间技术服务,并将所应提供的售后服务作为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对售后服务内容、时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要件予以明确。

★10、投标文件提供所投产品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效果图、实物相片。属于国家强制检测产品的,需要提供国家消防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11、所投产品应在醒目位置固定耐水、耐磨、不易掉色的永久身份信息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包括:厂家名称、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和售后服务电话等。

12、投标人所投产品质保期不少于1年(其中,消防员呼救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佩戴式照明灯、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防爆手持电台、单兵定位装置的质保期不少于3年)。所投产品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的,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存在产品设计缺陷的,一律无条件更换。

13、样品是技术部分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样品与投标文件涉及产品一致,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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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好用。具体提供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相关要求。

技术需求专用部分 【第5包】

一、货物名称: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二、预算单价:391元/具 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满足国家GB30734-2014标准和《关于征求17式消防头盔等8种防护装备款式标 识统型要求意见的通知》(公消办〔2017〕274号)中相关统型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内容齐全。

2、采用直筒圆柱形结构设计,具备强光、弱光、爆闪光可切换功能,爆闪光闪烁频率应为8-10HZ。整体由外壳、光学单元、充电口、电量显示单元、电池和开关等组成。灯具重量应不大于110g,夹具重量应不大于40g。

3、灯具外壳应采用AL6061-T6铝合金材质,表面采用硬质阳极氧化处理工艺,颜色为亚光黑色。

4、灯身筒中部采用滚纹处理工艺,滚纹部分距灯头最前端距离为24mm±1mm,距灯尾最后端距离为10mm±1mm。

5、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GB 4208-2008规定的IP66/ IP68 的要求。

6、灯具工作满10min时测量其2m处光斑中心照度,光斑中心强光最大照度应不小于1800lx,弱光最大照度应不小于700lx。

7、充电孔:灯筒充电口采用通用Type-C充电口孔位,孔位长度为7.9±1mm,宽度为5±0.3mm,孔位最前端距灯头最前端距离为30.6±1mm。当灯具充电时电量显示器应采用跑马灯方式显示充电进行状态及当前电量情况。灯具完全放电后充满电时间应小于4h。

8、电量显示窗:灯筒上应设计有通用电量显示单元窗孔,采用四段式蓝色电量显示设计,每段代表25%电量,孔位长度为11±1mm,宽度为3±0.3mm,电量显示孔与充电孔平行设计,轴向与充电孔的夹角为34°,电量显示窗最前端距灯头最前端距离为29.5±1mm。当电量剩余不足25%时,最后一段电量显示灯持续闪烁提醒电量不足。

9、安装预留台阶结构:灯筒中部两侧对称设计有安装预留台阶,台阶长度为40±1mm,宽度为7±1mm。台阶最前端距灯头最前端距离为40.5±1mm,同时台阶与电量显示孔位垂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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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尾盖凹槽:为方便开关按压,灯具尾部应设计有凹槽结构,凹槽结构为双侧对称设计,弧度为Φ30±1mm,高度为2.4±0.5mm。

11、挂绳孔:灯具外盖应设计有挂绳孔位,位于尾盖非凹槽部分。挂绳孔规格为(4±0.5)mm×(1.4±0.5)mm,采用对称设计共计4个孔位。

12、开关孔:灯具外壳尾端中部应设计有开关孔,开关孔直径为Φ13.2±0.5mm,位于外壳尾端正中位置。

13、按钮开关:灯具应具备一体式方位灯大开关设计,尾部采用白色透明按钮式大开关设计,开关直径不小于12.5mm,同时开关应一体式设计有红色常亮方位灯,用于方位指示,红色方位灯在晴朗夜间的可视距离应不小于100m。

14、夹具:与消防头盔和抢险救援防护头盔滑轨配套的头灯夹具,上下可调节。 15、电池应采用可充电锂电池,额定电压为DC3.7V,额定容量不小于1.9Ah。 ★16、重量≤0.15kg(含夹具、电池)。

17 、通过专业的防水、抗震、防摔和耐气候环境性能测试。其中,防水试验为:1.0m 水深浸水实验无渗漏;防摔试验为:非工作状态下,1.5m 处跌落3次无损伤;耐高温试验为:强光工作下,环境温度55摄氏度时,连续工作2小时。

一、货物名称: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二、预算单价:730元/具 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符合GB30734-2014标准、防爆性能应符合 GB 3836.1―2010 的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内容齐全。

2、外壳采用进口高硬度合金材料,光源采用高效大功率LED,寿命≥10万小时,额定功率≥9W;

3、强光与工作光可任意转换,强光状态下连续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光连续工作时间≥16小时,具备红色信号功能,电池电压:11.1V,高能锂电池≥4.4Ah。电池使用寿命:≥1000h, 充电时间:≤8H;防爆等级:ExdIICT6,外壳防护等级:IP68。

4 、充电器应采用插头与交直流转换器分离式结构,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灯具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可充电电池,应具有强、弱光切换功能,应具有闪烁方式的低电压告警功能,应具有电量显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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