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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权威经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权威经典)
(上市公司,大中型公司通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程序,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 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 (2)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3) 组织拟订、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 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融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形成
决议提请董事会;
(5) 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 讨论拟订公司员工的聘用、薪酬、考核、奖惩与辞退方案; (7) 讨论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8)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9) 提请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研究确
定权属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和权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方案;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0)决定除公司董事、高管外员工的奖惩; (11)讨论通过需向董事会汇报的报告、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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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召开扩大会议时,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
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13)根据公司与各子公司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公司管理总部的职权,依法对公司
下属子公司进行管理;
(14)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处理的事项及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 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经理对本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先行处置权,但事后应向经营层报告。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与会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经理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
(1) 董事长提出时; (2)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3) 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4) 二名以上经营层人员提议的决策或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 (5) 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全体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列席。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权属公司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第十条 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总经理请假,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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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 每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并由公司办公室提前2-3天(临时会议除外)通知与会人员。总经理办公例会无须正式通知,若规定参会人员不能参加,须于开会前一小时向公司办公室请假。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例会主题的安排以月为周期,以周确定主题内容
(1) 第一周:对上一月度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根据公司季度计划和实际情
况制定本月的滚动计划(注:因为第一周为一个月的开始,需要对上一个月进行回顾、总结,同时需要安排本月的工作,因此把第一周定为月例会,安排总结与计划的议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 第二周:对子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注:各子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
运作,肯定会遇到一些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因此,在第二周安排一个各子公司参加的扩大会议,以研究决策子公司的相关问题。)
(3) 第三周:审定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对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进行监控(注:每
个月运作一半时间时,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核与监控,以便对公司整体运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及时做出调整,因此,在第三周以财务为主要议题。) (4) 第四周: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提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注:对于公司重
大事项,一般是对公司长远经营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安排在第四周。)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办公室承办会务事项。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所议事项的有关材料,经整理后提呈总经理确定会议议程。公司办公室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1日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的议题、议程。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经营层成员可提前向总经理提请需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五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准备充分、材料详实。对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经营层成员及相关单位和部门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预案或建议,由公司办公室提前一天将议案以书面形式交与会人员。
(1) 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资
料。上会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2) 研究重要财务支出,应预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会议材料应由公司办公室提前1-2天送交与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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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也可由总经理委托一名经营层成员召集、主持。 第十七条 每项议题由分管领导或单位、部门负责人做主题中心发言,要阐明议题的主要内容和主导意见。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主持人应充分调动与会人员的积极性,使各位参会人员对所讨论的议题充分表达意见,与会人员也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应做到有议有决。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议题分为决策事项和非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票数一致时由总经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做出决定。非决策事项(包括会议沟通事项和工作协调事项)则应在充分沟通和讨论之后由参会人员达成一致性的意见,达到沟通情况、权衡利弊、求同存异、解决问题的目的。 第十九条 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第二十条 经营层成员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如遇到意见明显分歧,一般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分歧意见向董事会请示、报告。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重要问题时,经营层成员因故缺席,一般应由召集人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上加以说明,会后通报情况。如有不同意见的,要认真考虑,必要时提交复议。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内容应以记实形式由公司办公室秘书如实笔录。记录应载明以下事项:
(1) 会议名称、次数、时间、地点; (2) 主持人、出席、列席、记录人员之姓名; (3) 报告事项之案由及决定;
(4) 讨论事项之案由、讨论情况及决定; (5) 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存档备查,借阅会议记录需经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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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需形成决议或纪要等文件,由公司办公室秘书拟稿,整理会议要点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或由总经理签发抄告有关单位。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决定事项,每位经营层成员必须服从,并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不得进行抵触或按个人意愿行事。凡本次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分管领导或相关人员向下次办公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营层成员应对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承担责任。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加决议的经营层成员应负相应责任;但在表决时表明不同意见或反对并记载于总经理办公会记录的经营层成员,可免除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办公室拟定,董事会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接受中国法律、法规、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前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工作细则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十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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