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18年修订版)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21:00: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表3.2 稻田甲烷排放量计算结果

县名 稻田类型 单季稻 双季早稻 双季晚稻 … … 播种面积(公顷) 排放量(吨) 排放量(吨CO2当量) … … … 三、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

(一)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的编制方法

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包括两部分: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由农用地当季氮输入引起的排放。输入的氮包括氮肥、粪肥和秸秆还田。间接排放包括大气氮沉降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和氮淋溶径流损失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

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等于各排放过程的氮输入量乘以其相应的氧化亚氮排放因子(式3.2)。

EN2O = ?(N输入? EF) (3.2) 其中,EN2O为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总量(包括直接排放、间接排放);N输入为各排放过程氮输入量;EF为对应的氧化亚氮排放因子(单位:千克N2O-N / 千克氮输入量)。

1.农用地氧化亚氮直接排放

农用地氮输入量(N输入)主要包括化肥氮(化肥氮=氮肥氮+复合肥×含氮比例)N化肥、粪肥氮N粪肥、秸秆还田氮(包括地上秸秆还田氮和地下根氮)N秸秆,根据式3.3计算农用地氧化亚氮直接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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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O直接 = N直接输入? EF直接

=(N化肥 + N粪肥 + N秸秆)? EF直接

(3.3)

关于粪肥氮量估算,依据粪肥施用量和粪肥含氮量的数据可获得性,采用式3.4计算。如果上述数据很难获得,可采用式3.5估算粪肥氮量。秸秆还田氮量采用式3.7估算。

N粪肥= 粪肥施用量?粪肥平均含氮量 N粪肥= [(畜禽总排泄氮量?放牧?做燃料) +乡村人口①总排泄氮量]?(1?淋溶径流

损失率15% ?挥发损失率20%) ?畜禽粪便管理系统N2O排放量折纯氮量 N畜禽= ?(APi ? Nex)其中APi 为第i种动

i?1n(3.4) (3.5)

(3.6)

物的饲养量,Nex为第i种动物的年平均排泄氮量(kgN/年)

N秸秆=地上秸秆还田氮量 + 地下根氮量 =(作物籽粒产量/经济系数?作物籽粒

产量)

?干重比?秸秆还田率?秸秆含氮率

+作物籽粒产量/经济系数?根冠比 ?干重比?根或秸秆含氮率 2.农用地氧化亚氮间接排放

农用地氧化亚氮间接排放(N2O间接)源于施肥土壤和畜禽粪 ①

(3.7)

农业清单中乡村人口指的是农村常住人口,计算方法为:年中常住人口数×(1-城镇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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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氮氧化物(NOx)和氨(NH3)挥发经过大气氮沉降,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N2O

沉降

),以及土壤氮淋溶或径流损失进入水体

而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N2O淋溶)。

(1)大气氮沉降引起的氧化亚氮间接排放

大气氮沉降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用式3.8计算,大气氮主要来源于畜禽和乡村人口的总排泄氮量(N粪便)和农用地氮输入(N

输入

)的NH3和NOx挥发。如果当地没有N粪便和N输入的挥发率观

测数据,则采用推荐值,分别为20%和10%。排放因子采用IPCC的排放因子0.01。

N2O沉降=(N粪便? 20% + N输入?10%)?0.01 (2)淋溶径流引起的间接排放

农田氮淋溶和径流引起的氧化亚氮间接排放量采用式3.9计算。其中,氮淋溶和径流损失的氮量占农用地总氮输入量的20%来估算。

N2Oleaching = N输入? 20%?0.0075

(3.9) (3.8)

(二)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清单的活动水平数据来源 计算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清单的活动水平数据需要如下数据(主要列于表3.3):县或地市级主要农作物面积和产量、畜禽饲养量、乡村人口,这些数据主要来源于《浙江农村统计年鉴》和地方统计年鉴;施肥土壤有机肥数据;秸秆还田率;相关的农作物参数(推荐值见表3.4)和畜禽单位年排泄氮量(表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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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 主要农作物相关数据需求及其来源

乡村人口数(万人) 统计 数据 农作物名称 播种面积产量(公顷) (吨) 统计 数据 粪肥 化肥氮 秸秆还施用量 施用量 田率(吨/公顷) (吨氮/公顷) (%) 统计 调查 调查 调查 数据 数据 数据 数据 县名 表3.4 主要农作物参数

作物类型 稻谷 小麦 玉米 高粱 谷子 其他杂粮 大豆 其他豆科作物 油菜籽 花生 芝麻 棉花 薯类 甜菜 麻类 烟叶 蔬菜 甘蔗(叶,属于秸秆) 甘蔗(茎)

经济系数 0.489 0.434 0.438 0.393 0.385 0.455 0.425 0.385 0.271 0.556 0.417 0.383 0.667 0.667 0.83 0.83 0.83 —— 0.75 干重比 0.855 0.87 0.86 0.87 0.83 0.83 0.86 0.82 0.82 0.9 0.9 0.83 0.45 0.4 0.83 0.83 0.15 0.83 0.32 根冠比 0.125 0.166 0.17 0.185 0.166 0.166 0.13 0.13 0.15 0.2 0.2 0.2 0.05 0.05 0.2 0.2 0.25 —— 0.26 籽粒含氮秸秆或根比例 含氮比例 0.01 0.014 0.017 0.017 0.007 0.014 0.06 0.05 0.00548 0.05 0.05 0.00548 0.004 0.004 0.0131 0.041 0.008 —— 0.004 0.00753 0.00516 0.0058 0.0073 0.0085 0.0056 0.0181 0.022 0.00548 0.0182 0.0131 0.00548 0.011 0.00507 0.0131 0.0144 0.008 0.0058 — 64 —

(三)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因子数据

如果没有当地测定的氧化亚氮排放因子和相关参数,建议采用本指南推荐的排放因子和相关参数。

1.农用地氧化亚氮直接排放因子确定

地市农用地平均氧化亚氮排放因子推荐值见表3.5。

表3.5 地市农用地氧化亚氮直接、间接排放因子默认值

农业地N2O排放因子 直接排放因子 间接排放因子 氮沉降引起的 淋溶径流引起的 推荐值 0.0109 0.01 0.0075 范围 0.0026-0.022 2.农用地氧化亚氮间接排放因子确定

大气氮沉降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因子建议采用《IPCC 1996 指南》的默认值0.01。氮淋溶和径流损失引起氧化亚氮排放因子建议采用《IPCC 2006 指南》提供的默认值0.0075。

(四)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量估算结果

农用地氧化亚氮直接排放量,间接排放量分别用表3.6和表3.7计算得出。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体清单汇总结果(表3.8)。

表3.6 农用地氧化亚氮直接排放量计算结果

各种氮源(吨氮) 县名 化肥 A

粪肥 B 秸秆还田 C 总氮输入量 D=A+B+C 直接排放因子 E 氧化亚氮直接排放量 (吨氮) F=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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