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号__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5/11 1:50: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组部 人社部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副省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稳步实施,有力推动了公开招聘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实施公开招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推行不平衡、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0〕43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尚未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要在2011年3月份前出台。已经出台实施办法的,要分类细化要求,完善公开招聘组织工作规程。到2012年,要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二、坚持公开,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严格规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须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免费公布,同时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增强公开招聘实施过程透明度。对于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面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及时、全面、准确。

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公开招聘结果应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三、突出分类,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式方法

公开招聘要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要严格按照统一的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应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方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符合岗位要求。对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招聘,不应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列为笔试内容。考核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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