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2 19:30:2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网上服务大厅用户操作手册
第一步:单位登陆后,点击左边菜单栏
第二步:进入个人缴存比例变更页面,如下图:
第三步:(单笔业务)可直接输入个人账号,点击个人账号右侧
按钮,如下图:
点击“变更类型”,下拉菜单会返显变更类型,选择变更的比例类型后,“月缴存额”自动返显。
如果不知道个人账号,可以点击页面自动跳转。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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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钮,选择要变更的个人信息,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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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要变更缴存比例的个人信息,点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息则导入到待变更比例的清册中。
,点击
,页面自动跳转。选择变更比例类型后,
后,个人账户的缴存比例变更信
如单笔个人账户比例变更,则点击右侧易完成。
按钮,显示“个人账户比例变更操作成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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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打印凭证,凭证可在网厅凭证补打中补打,也可在前台补打,业务可以在查询菜单中查询。
(批量业务)操作同个人新开户业务。
注意事项:
(1)个人账户缴存状态为正常的个人账户可做此交易。
(2)1999年5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可选择“高比例”缴存,即单位比例为20%,个人比例为15%。
(3)此交易只可变更个人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可更改。
4 汇补缴业务 4.1汇缴登记 功能介绍:
单位经办人通过网厅完成对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相关信息的核实、登记以及付款。
操作说明:
第一步:单位登陆后,点击左边菜单栏 第二步:进入汇缴登记页面后,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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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输入“汇缴起始年月”“终止年月”“核定汇缴人数”“核定汇缴金额”,选择“缴存方式”
★缴存方式选择“支票”时,点击
按钮,此笔登记成功,点击“打印凭证”即可
完成汇缴登记。(缴存方式选择“其他网银”“现金”“其他”时,同“支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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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选择 “其他网银”缴存方式汇缴的,网厅生成“缴交登记号”,单位经办员打印《沈阳住房公积金缴交书》。单位经办员需将“缴交登记号”及“单位公积金账号”填写到网银付款备注项内。
单位选择“支票”“现金”“其他”缴存方式汇缴的,单位经办员打印《住房公积金缴交书》,单位需持《住房公积金缴交书》到银行前台办理缴款,将“缴交登记号”及“单位公积金账号”填写到付款凭证(即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的备注项内。
公积金开户行收到款项后,管理部柜员将根据汇款单上标注的“缴交登记号”和“公积金单位账号”通过前台系统进行汇缴入账交易。
★缴存方式选择“暂收款”时,点击密码后,点击
按钮后,进入“汇缴登记核定”界面,输入
按钮,即完成汇缴入账,可实现资金实时入账。(缴存方式选择“委托
收款”“建行网银”时,同“暂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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