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启动试运行组织措施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4 0:33: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机组启动试运行 组 织 措 施

能投147集中供热1×50MW工程项目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编制

前 言

机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新建电源工程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机组启动试运分为“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三个阶段。

分部试运阶段:从高压厂用母线受电开始至整套启动试运开始为止,包括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两部分。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从机、电、炉第一次整套启动时锅炉点火开始,到完成满负荷试运行移交试生产为止,包括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三个阶段。

试生产阶段:自试运总指挥宣布满负荷试运结束开始,时间为6个月。 编制依据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原电力工业部颁)。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996年版)》(原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颁)。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原电力工业部颁)。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

机组试运行组织措施

1 组织机构设置

1.1启动验收委员会(简称启委会)

启委会是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决策机构。启委会应在机组整套启动前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办完移交试生产手续为止。 1.1.1 组织机构

主 任: 师市领导 副主任:

委 员: 师市发改委 师市国资委 师市安监局 师市消防局 技术监督局 师市环保局 师市水利局 开发区管委会 集团公司领导 股份公司领导

石河子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石河子质量监督站

自治区电力公司质监站站长 147团领导 筹建处主任 调试单位领导 设计方设总 监理方领导 施工方领导 设备厂家代表

1.1.2 启委会职责 1.2 试运指挥部

试运指挥部从分部试运开始的一个月前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办完移交生产手续为止。由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成。 1.2.1 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1.2.2 试运指挥部职责

1.3 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准备组、综合组、试生产组等共6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可下设若干个专业小组。 1.3.1 分部试运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3.2 整套试运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3.3 验收检查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3.4 生产准备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1.3.5 综合组

组 长: 副组长: 1.3.6 试生产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附录1

参与机组启动试运的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

参与机组启动试运的有关单位主要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生产单位、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质量监理部门、电网调度部门等。这些单位与工程的建设单

位都有相应的合同关系,他们对机组的启动试运应负的责任都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同时,还要遵照《《启规(1996年版)》》确定的主要职责范围执行。 1 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1.1建设单位是代表建设项目法人和投资方对工程负有全面协调管理责任,全面协助试运指挥部做好机组启动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

1.2协助试运指挥部建立、健全机组启动试运期间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参加试运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3参加试运各阶段的工作检查和交接验收、签证等日常工作。

1.4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个外部关系。组织协调解决非施工、调试原因造成的,影响机组正常启动试运、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考核指标和设计水平,所必须进行的消缺、完善化工作。

1.5组织对非主体调试单位进行的局部调试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1.6组织协调设备及系统代保管有关问题。

1.7协助试运指挥部做好对整套启动试运应具备的建筑、设备及系统安装等现场条件的巡视核查工作。

1.8组织协调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和保卫工作。

1.9协助试运指挥部组织研究处理启动试运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1.10落实启动试运期间机组性能试验、考核性试验项目的承担单位,签订合同,落实费用,组织协调,做好测点、测试装置的预安装等准备工作。

1.11按原电力工业部机组达标考评要求,组织协调落实机组达标投产有关事宜。 1.12试生产期满后,对无条件解决的试验项目和未能达到设计要求,合同标准的考核指标、向有关主管单位提出专题报告。 1.13组织编写机组性能评价报告。

1.14组织有关单位按国家电力公司要求,向生产单位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1.15负责向参加机组移交签字的单位发送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整套试运工作总结、试生产工作总结等。

1.16不是电网主管单位的建设项目法人承建的机组,应与电网主管单位事先签订机组并网协议。

2 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

施工单位除应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外,还应按规定要求履行以下职责:

2.1优先完成启动试运需要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试运中临时设施的施工。 2.2做好试运设备与运行或施工中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和临时连接设施。

2.3在试运指挥部领导下,在调试等单位配合下,牵头并全面负责完成分部试运,协调各有关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作。

2.4组织编审并实施分部试运阶段的计划、方案和措施。 2.5全面完成分部试运中的设备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工作。

2.6负责召集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研究解决分部试运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7在试运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分部试运工作完成后的交接、验收签证工作。 2.8组织编写分部试运工作总结。

2.9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记录、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 2.10负责向生产单位办理设备及系统代保管手续。

2.11参与并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工作。负责整套启动试运范围内设备和系统的维护、检修、消缺工作。

2.12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消除非施工原因造成的影响启动试运的设备缺陷。 2.13按照委托合同要求,做好机组性能试验所需测点和测试装置的安装工作。 2.14在机组试生产阶段,仍应负责施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继续完成施工未完成项目。 2.15在机组移交试生产前,负责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和文明启动工作。 2.16机组试生产阶段结束后,尽快提出试生产期的施工总结。

2.17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在试运指挥部协调下,按照规定向生产单位移交与机组配套的文件资料、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等。 3 调试单位的主要职责

3.1按合同要求负责编制调试大纲,分系统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调试方案和措施。 3.2按合同要求提供或复审非主体调试单位编制的分部试运阶段的调试方案和措施。 3.3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分系统调整试运工作。确认非主体调试单位承担的调试项目是否具备进入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条件。 3.4参与分部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工作。

3.5全面检查启动机组所有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3.6按合同要求组织协调并完成启动试运全过程中的调试工作。 3.7负责提出解决启动试运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3.8组织并填写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格。整理所承担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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