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5/11 3:43:4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例:杜培武案件(刑事诉讼的特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杜培武原为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1998年4月20日,昆明市公安局通信处民警王晓湘与昆明市路南县原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枪杀在一辆微型车上。被害人之一王晓湘的丈夫民警杜培武被疑系杀警凶手而被抓到昆明市公安局。在专案组,杜培武经历了连续10天10夜的审讯,最后一无所获。6月20日上午,杜培武被押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测谎,最后的综合结论是杜培武在说谎,杜培武遂被当作杀害?二王?的重大嫌疑犯而被戴上了脚镣,经受了双手被铐起悬空吊在铁门上以及被高压电警棍逐一电击脚趾和手指等刑讯逼供手段。杜培武被迫?供述杀人的罪行?。专案组的其中一个小头目警告说:?如果翻供,小心收拾你。?从6月30日到7月19日整整20天,杜培武基本没有睡过觉。1998年12月17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杜培武故意杀人案。在庭上杜培武展示了他身上清晰可见的伤情,并强烈要求公诉人出示驻所检察官拍摄的照片,以证明刑讯逼供事实的存在。但公诉人说,当时没有拍过照片。1999年1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杜培武再次要求公诉人出示照片,公诉人说,照片找不到了。见此情景,杜培武转而对审判长说:?我还有他们刑讯逼供的证据!?只见他解开风衣,从裤子里扯出了一套血迹斑斑的衣服,?这是我当时穿在身上被他们打烂的衣服?!审判长让法警收起血衣,?不要再纠缠这些问题了?。杜培武高声申辩:?我没有杀人!我受到了严刑逼供!?审判长火了:?你说没有杀人,你拿出证据来!?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杜培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9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刀下留人?,以?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辩护人所提其他辩护意见有可采纳之处?为由,终审改判杜培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 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杨等7人已被处决)。经查明,?二王?系犯罪嫌疑人杨天勇等人所杀。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2001年8月3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刑讯逼供罪,一审分别判处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秦伯联、队长宁兴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1年零6个月缓刑2年。根据法医鉴定,杜培武身上留下多处因吊打而形成的伤痕以及外伤导致的脑萎缩,已构成轻伤。(《南方周末》2001年8月24日;叶青:《刑事诉讼法:案例与图表》,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6页;顾永忠主编:《中国疑难刑事名案程序与证据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27页,第276-283页。)
分析:本案的程序问题:1、本案中侦查机关采用了很多先进的侦查手段,引入了科学证据,诸如?射击残留物?及?附着泥土?等微量物证的同一认定、CPS心理测试、警犬气味识别鉴定等。——科学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问题。2、刑讯逼供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3、审判长的?你说没有杀人,你拿出证据来。?——无罪辩护与举证责任问题。
1、科学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问题。本案冤错的因素还涉及到警方技术问题,确证偏见渗入技术领域,后果将是严重的。由于传统和审判制度的原因,我们还很少看到中国律师会象西方律师那样和警方进行技术质证。本案辩护方的质疑证据没有被理会。
如今,在法庭上,电子证据、指纹鉴定证据、声纹鉴定证据、文书鉴定证据、枪弹检验证据、法医病理学证据、毒物学证据、中子活化分析、测谎证据等,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何家弘曾说:?21世纪的司法证明将是以‘物证’为主要载体的科学证明。?所谓科学证据,又称科技证据,通常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发现、收集和保全的证据,它与传统证据的区别在于其科学技术的特征。例如,指纹被认为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发现两个人的指纹完全一样;DNA的双螺旋精致结构的独特性也为司法人员所青睐,美国根据罪犯遗留的DNA破获的?无头案?每年都有好几百起。随着科学证据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法庭上,传统依赖口供的证明方法将逐渐被取代,这无疑是司法证明的一大进步。虽然科学证据的是哟确实促进了事实真相的发现,但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