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城市总体规划草案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21:26: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山东郯城城市总体规划(草案)

(2)空气环境综合整治

城镇建成区实行严格的烟尘控制办法,达到烟尘控制区要求。 控制SO2排放量。积极推广使用天燃气和轻质燃油锅炉、逐步禁止生活锅炉燃烧散煤;提高城市气化率,逐步实现以天燃气、液化气、轻质柴油为主要燃料。

加强城镇建筑施工的管理,提高绿化率;加强汽车尾气管理,推广无铅汽油的使用。

(3)城市噪声防治

加强城市路网建设,提高路面质量,城区逐步实现禁鸣汽车喇叭;加强机动车的维修管理,减少机动车的整车噪声;加强道路绿化,以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控制夜间建筑施工。

加强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污染治理,减少娱乐服务行业的噪声污染;合理规划布局城镇集贸市场。

(4)城镇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对有毒害的废弃物实行定点无害化处理。改善居民燃料结构,减少生活用煤产生的垃圾;推广净菜上市,减少生活垃圾。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特别是工业废弃物。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建议采用厌氧消化法处置。

第三章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3.1 区域定位

3.1.1 郯城是鲁南苏北经济协作区重要成员,临南中心城市; 3.1.2 郯城是生态大县,资源特色城市;

3.1.3 郯城是区域性交通中转地,在周边城市群中具有后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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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战略指导思想

根据郯城县在山东省临沂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及现有发展条件与基础,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依靠改革创新,加快经济发展,通过城市经营,促进城市发展和建设,力争把郯城县建设成为临南副中心城市,经济活力型城市和平原森林城市。

3.3 城市发展总体思路

根据郯城县区位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建设基础,制定城市发展的总体思路为:外部拉动、内部集聚、功能整合、环境优化。

3.4 城市经营策略

按照城市发展总体思路,提出城市经营策略如下:建设交通、促进流通;盘活土地、培育市场;塑造环境、形成特色。

第四章 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4.1 城市性质

以生态旅游为主的银杏森林城市,以加工工业和商贸为主的临沂南部中心城市。

4.2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城市人口(2005年):20万人 远期城市人口(2020年):38~40万人 4.3 城市用地规模

近期(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23.6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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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47.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8平方米。

第五章 城市总体布局

5.1 城市发展方向

近期城区以集聚发展为主,初步形成商贸中心、物流中心;远期城市发展方向主要为越过白马河向西发展,辅以适度向东、向北方向发展。城市建设范围东不越过哈长铁路,西不跨过京沪高速公路。

5.2 城市空间结构

本次规划提出“两区一园,城林相伴,东西互动”的城市总体空间结构。两区一园为:郯城主城区,马头新区,郯城工业园。

其中,郯城主城区:形成“一带、两轴、四心”的规划结构。 “一带”:由人民路构成的城市东西向经济发展带。 “两轴”:郯东路城市生活轴和规划的皇亭路城市生活轴。 “四心”: 北外环以内郯东路两侧为文化体育中心;人民路以南、建设路以北、郯西路、郯东路之间区域为全县商贸中心;火车站、城东长途客运站周边地区形成城区物流中心,北部建设文教体育中心。

马头新区:形成“一带、两区”的规划结构。

“一带”:由人民路延伸至郯——马干道形成的城市经济发展带; “两区”:商贸路以南为商业贸易区。商贸路以北为生活居住区。 5.3 城市组团 5.3.1 组团结构与职能

郯城主城区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信息、商贸中心,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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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新区:京沪高速公路郯城出入口,商贸物流中心,生活居住用地。

郯城工业园区:城市新兴产业基地,一类、二类工业用地。 5.3.2 组团规模

郯城主城区:用地规模为38.85平方公里,居住城市人口32.5万人。

马头新区:用地规模为8.85平方公里,居住城市人口7.5万人。

第六章 总体规划布局

6.1 居住用地规划

积极发展新区,建设城市居住区和居住小区,配套完善居住区级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增加绿化面积,逐步改造旧城区,降低人口密度,创造安宁舒适的居住环境。

郯城主城区生活居住用地布局:至远期在对原有村庄进行拆迁并点改造的基础上形成城西北区、城西南区、城东北区、城东南区四片居住用地,城东南区人口密度较大,城西北区人口密度相对偏低,城东北区建议低密度开发。

马头新区生活居住用地分布于马头商贸路以北区域。居住用地分4种不同类型的居住形式:老城区、西部新区、东北部高级住宅区和东部城市型住宅区。

至规划期末(2020年)总居住用地161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4.13%,人均40.27平方米。

6.2 工业用地规划

控制主城区工业用地规模,远期将效益差、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迁出主城区。严格控制工业类别,并在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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