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法规知识点总结(版)打印 - 图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0:44: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40 违约责任的免除: 【约定免责】合同中有约定免除责任的情形时,依照约定。 注:(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法定免责】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影响,全部或部分免责。 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41 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 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 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 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141

142 【违约责任的免除】 约定免责:合同中有约定免除责任的情形时,依照约定。 注:(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法定免责: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影响,全部或部分免责。 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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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分】 民事合同 劳动合同 宗旨 合同自由,国家被动干预 合同不自由,国家主动干预 平等保护 强调保护劳动者 合同形式 灵活 必须书面 合同效力 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 有效、无效(无效力待定) 合同变更 协商一致 协商一致 合同解除权 双方平等行使 劳动者辞职自由,单位非法定事由不得辞退劳动者 缔约过失责任 有 无(无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制度 有 国家一般不承认,两个例外 合同担保制度 有 禁止一切担保 143

【劳动合同条款】 应当约定=不能不约定 可以约定=可以不约定 劳动合同期 试用期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培训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保守秘密 劳动报酬 福利待遇 社会保险 补充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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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订立”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分】 法定情形 法律后果 协商订立 —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应当订立 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订劳动合同的 视为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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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条款】 不得约定试用期 ≤1个月 ≤2个月 ≤6个月 试用期 ────┸─────┸─────┸──────→

合同期 3个月 1年 3年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3)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刚好1年可约定2个月)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 期工资不得低于:(1)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或者(2)劳动合同约定 工资的80%,并(3)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48

劳动者辞职分提前通知解除(预告解除)、随时通知解除和无通知解除 三种形式。 【预告解除】是指用人单位无过错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应提前3日通知),并且无经济补偿。 【随时通知解除】是指在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六 种情况下,允许劳动者行使随时解除权,并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无通知解除】指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 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并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149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 随时解除(劳动者有过错)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与其他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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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解除(劳动者无过错)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工作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仍不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150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优先留用的区分】 不得预告解除或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劳动者极度弱势) (劳动者并不弱势) 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未做离岗体检的 长期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因工负伤或患上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年龄不到5年 151

【劳动合同解除】 协商解除 劳动者先提出 无经济补偿 单位先提出 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劳动者 单位无过错 预告解除,无经济补偿 同解除 辞职 单位有过错 随时通知解除或无通知解除,有经济补偿 单位辞退 劳动者无过错 预告解除,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 劳动者有过错 随时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 支付经济补偿 160

【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 矿山 4级强3级强延长工夜班高处低有毒健康 井下 度劳动 度劳动 作时间 劳动 温冷水 有害 体检 正常期间 × × 女经期 × × × 职怀孕期间 × × 工 怀孕>7月 × × × × 哺乳期 × × × × 未成年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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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体检】

单位有义务作定期体检的:①有职业危害作业人员②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劳动保护】

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其他禁忌。 【女职工劳动保护】 一般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体力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规定 经期 具体规定 孕期 产期 哺乳期 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第三级强度体力劳动 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强度和孕期禁忌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6个月内可以) 产假不得少于14周(98天) 不得安排从事第三级强度和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注:1、第四级强度比第三级重。2、怀孕七个月以上、产期,至哺乳期结束, 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165

【劳动仲裁】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有独特的游戏规则。 ?劳动合同不是民事合同,不适用《合同法》; ?劳动仲裁不是民事仲裁,不适用《仲裁法》。 程序 申请和受理 管辖 仲裁庭组成 时效 167

【合同成立】 一般合同 例外:书面合同 事实合同 170

动产交付方式: 现实交付 简易交付 指示交付 拟制交付

劳动纠纷 先裁后审 无需仲裁协议 法定 劳动仲裁委依职权 1年 民事纠纷 或裁或审 需书面仲裁协议 约定 当事人依协议 适用诉讼时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不成立,签字盖章才成立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直接交付标的物 标的物合同订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视为完成交付 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 交付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给买受人 20

占有改定 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转移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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