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10:28: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审理,被告单位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等到庭。

起诉书称:在2004年至2009年间,被告单位绿大地公司在不具备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情况下,经过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共谋、策划,由被告人赵海丽、赵海艳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公司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组成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凭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告单位亦构成相关罪名。

庭审当日未作出判决。

●方达集团原副总裁李远军等15人涉黑受审

9月6日,曾任方达集团副总裁的李远军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审。东莞市第二人民检察院指控李远军的罪名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窝藏罪等多项,此案被告人数多达15人。

41岁的李远军是湖北浠水人,曾活跃于长安镇,纠结黑社会,以代债权人收取欠款并从中获取提成或帮他人挡账谋生。2008年底,方达集团经营不善,欠下外界各企业、单位大量债务。李远军通过方达集团办公室主任石涛找到方达集团董事长麦校勋,提出帮方达集团挡账,从中收取提成,并以内保的身份进驻方达集团属下的长荣国际五金广场。后李远军威逼麦校勋先后任命自己为方达集团财务总监、副总裁等职务,李远军又安排心腹成员担任方达集团保安队长等职务,相继占据方达集团财务室、招商部等重要部门,方达集团逐渐被其挟持。

●温州携款潜逃女老板郑珠菊涉嫌非法经营被拘留

9月上旬,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证实,此前涉嫌非法经营罪、携款上亿元潜逃的温州女商人郑珠菊近日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被抓获,现已被刑事拘留。

49岁的郑珠菊事发前是温州市龙湾区“百乐家电”法人代表,曾拿下格力电器[17.50 1.21% 股吧 研报]在温州市龙湾区的总代理,此外还兼营西门子、索尼、海尔、松下、TCL、LG、海信、美的、康佳等品牌电器。在此期间,郑珠菊大肆收进承兑汇票和现金,并通过家人拿着钱去炒房地产,设立担保公司放贷。

据悉,郑珠菊共欠债权人的现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高达2.8亿元,其中现金1.8亿

元,银行承兑汇票1亿元左右。8月29日,当借款人再去要钱的时候,家具店已经转给了别人,房租也在9月2日到期了,郑珠菊一家玩“失踪”。

●国企经理李继祥外逃被外国法院判入狱26年

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因洗钱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决入狱26年。被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4000万元财产,已有近3000余万元收缴至国内。

1998年6月至2001年5月期间,李继祥伙同李运南,违反政府住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以合作经营投资的名义,采取由长远公司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借款的方式,非法挪用南海市政府住房基金。而后李继祥分多次将上述挪用款项,通过调汇公司、地下钱庄或随身携带等方式,转往中汇公司和其他私人账户,再将约4000万元人民币转往澳大利亚购买别墅或存入其家属账户中使用。

2003年9月27日,南海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受贿罪对李运南立案侦查。9月30日,闻得风声的李继祥,成功经香港出境,潜逃到澳大利亚。广东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案情后,遂与澳大利亚警方直接合作,在澳大利亚对李继祥提起刑事诉讼,由当地法院审判并追缴赃款。

这是中国与澳大利亚警方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 ●重庆广电集团原总裁李晓枫受贿4900万一审被判死缓

9月16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广电集团原总裁李晓枫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晓枫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8月至2009年5月,李晓枫在担任重庆电视台台长、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总裁、重庆广播电视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周某等17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4904万余元。此外,2005年9月,李晓枫利用担任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裁、重视传媒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北京某广告公司负责人翟某,共同挪用重视传媒公司公款人民币300万元,用于该广告公司的营利活动。

法院认为,李晓枫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在伙同林某等人受贿中具有索贿情节,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主动退回实际所获的绝大部分赃款,具有悔罪表

现,依法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浙江玻璃董事局主席冯光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8亿案开庭

9月22日,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冯光成及其昔日“将帅”共六人总计涉案约48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冯光成在2005年至2009年担任浙江玻璃有限公司及光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以支付月息2%~12%的高息为诱饵,以周转银行贷款为由,向100多家单位及个人等社会不特定人群大量非法吸收存款,变相吸收资金47.978亿元,支付本息41亿多元,至今仍有16亿余元本息尚未偿还。

浙江玻璃于2001年12月10日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为境内首家H股民营企业,旗下包括浙江玻璃厂、青海碱业等企业,总资产超过130亿。

法院未当庭宣判。

●广州伟国集团老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4亿元被起诉

近日,广州伟国集团老总杨卫国及杨卫明、钟伟文等19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广州伟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从事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前提下,由杨卫国、杨卫明招聘钟伟文等17人组成招商经营团队,将承租的多处物业改为商贸城,以出租铺位1-15年经营权的方式,要求投资人一次性交纳全部租金,承诺以高达8%-30%的年利率返租,合同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本金。伟国集团通过打电话、派传单、媒体广告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广泛招商,诱骗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委托投资经营合同,大量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7年6月至2010年10月,三年多的时间内,杨卫国等人共向1249人非法吸存人民币约3.4亿多元,直至案发,受害人的2.6亿多元投资款未能追回。去年8月中旬,伟国集团老总杨卫国被传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抓获,随后伟国集团快速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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