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委托书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9 14:25: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年 月 日

公 证 书

(XX)保 XX 证民字第 XXX 号

兹证明张三(男,X 年 X 月 X 日出生,现住 XX 省 XX

市 X 区 XXX 宿舍 X 栋 X 单元 XXX 室,身份证编号:

)、李

四(女,X 年 X 月 X 日出生,现住 XX 省 XX 市 X 区 XXX 宿舍 X 栋 X 单元 XXX 室,身份证编号:

)于二 O 一 O 年四月一

日在其住所,在我和公证人员 XX 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 上签名、盖章、捺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 XX 省 XX 市第

一公证处

公 证 员:

年 月 日

委托书公证

XX-05-27 13:45:26

委托公证,由委托人的户籍所在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 或委托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申办委托公证,

应向提交的证明材料:

(1)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如

户口簿、身份证等),法人委托还应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卖房

事项的,委托人应当提供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转委托的,

转委托人应当提供原始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3)草拟的委托书或委托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不论是委托书还是委托合同,均应写明以下事项:

(1)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

址、身份证号;

(2)委托的原因;

(3)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4)受托人可否转委托;

(5)委托范围,主要有三种:①一次性委托,即只授

予进行某一特定代理行为;②特别委托,即规定在某一时

间内实施同一行为的权限;③概括委托,即规定办理某种

事务或某种标的物的各种法律行为的权限;

(6)委托费用与报酬;

(7)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8)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注意事项:

(1)申办委托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

(2)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

明委托人委托他人处理其事务的意思表示;

(3)受托人在委托人的委托权限、事项内,以委托人

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4)提供的各类证明均应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

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在老家有一套房子,因为大家都不会回去住,就想

把房子卖了。可是现在我有事不能亲自回去办理,我想委

托老家的一位朋友办理,听说房屋买卖委托书是要进行公

证的,那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

律师解答:

《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的房屋委托书是指委托人为了

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屋的购买、出售、互换、继承、受遗

赠、租赁、抵押等事宜而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 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

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第十一条 适用《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

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明;

(二)房屋委托书文本;

(三)房屋委托书所涉及的房屋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但购买房屋的除外;

(四)处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处

分的书面材料;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房屋委托书公证,按照法

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

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监护人申请办理以处分被监护人所有的房屋为内

容的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以及为

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房屋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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