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仓储管理条例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9 12:39: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钢材仓储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钢材的收货、保管、领用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范围

有关钢材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二、库位规划

第三条 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钢材管理科应依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配合仓库内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2.依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同区存放,以利管理。 3.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第四条 钢材堆放

管理员依钢材型号、规格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第五条 库位标示

(一)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二)库管员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六条 库位管理

(一)库管员收发料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三、收货管理

第七条 钢材入库方式

(一)原材料仓库开立\送检单\,连同入库品送至钢材仓库管理员处,签收,并存放于指定库位后,第一联送原材料仓库存查,质量联由钢材仓库管理员保管,以核对\钢材入库台账\。

第八条 收货注意事项

管理员应就入库内容与钢材\送检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按重量入库,必须到地磅处称重并打票,如发现入库因代号、品名、规格、数量不符时,应即时更正。

四、发货管理

第九条 钢材发货方式

(一)领用部门开立“领料单”,明确领用规格、数量,一式三联,第三联由钢材仓库管理员保管,以核对\钢材出库台账\。

(二)“领料单”必须由领用部门副总签字确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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