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报告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1:01: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支委会鉴定等方式。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理;第七,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党总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改进工作;第八,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工作制度。各支部每学期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党总支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三、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认识、职责范围界定及工作方式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学院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院长的根本任务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院长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拟订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学院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负责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基本建设和校风建设;负责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思想品德教育。负责招生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教职工进行调配和奖惩,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负责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筹措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学院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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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院对外签约。邀请国外人员来访,派遣人员出国进修、访问、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等。接受各种捐赠;签发学院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通告等重要文书;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院长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分工负责。院长主持学院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领导班子的日常运行。院长向副院长、院长助理布置工作任务,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并对他们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副院长、院长助理做好分管或协管工作,努力完成院长布置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院长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院长和副院长、院长助理之间,副院长和副院长、院长助理之间要经常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补台,保持学院行政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行;院长出差期间,可委托常务副院长主持工作。第二,决策咨询。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前,院长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决策论证。要视议题向院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和组织咨询,必要时应听取学院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第三,工作报告。院长每学期要向党委会报告一次学院行政工作,对党委决定的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应及时报告,接受党委的督促和检查,院长每学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学院行政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内容,要按照院务公开的规定,做到及时公开。第四,决策实施。院长组织实施党总支委员会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的决定和决议,对董事会负责。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按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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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院长或院长委托学院办公室对行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决策事项贯彻落实。

四、学校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办法、主要任务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学院党总支统筹安排,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以及其他需要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研究与宣讲总支工作要点,研究与讨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及改革发展重点事项等。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同时,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党员大会召开情况会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党总支开展调研不够深入、调研涉及范围不够大,党总支召开会议形式较为单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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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党委会的设立、人员构成、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及开展工作详细情况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是教育工委领导下的党的一级基层组织,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我院党总支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党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织、宣传、纪检、统战、保卫、青年等委员由总支委员兼任,总支委员中含院级领导2人、学生工作干部1人、教师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人,研究生学历2人,是一个老中青三结合的班子。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党龄,书记和副书记必须具有3年以上党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和副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教育工委批准,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一般情况下应按期换届,届期内委员空缺,应及时补齐,其任期与本届委员会任期一致。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制定了《中共重庆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重庆传媒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制度》、《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议事、决策规则。这些制度对党总支议事方式、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决议、会议决议执行与会议纪律与保密等等基本环节上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几年的党建工作的实践中,学院总支班子成员均能自觉地按议事决策规则办事,凡涉及到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均能按党总支委员职能分工要求提出议事项目,然后按事项的性质分别提交党总支会议或党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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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会议讨论与决策,这样的工作制度对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充分发挥总支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及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总支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包括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党政决议、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教育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与稳定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校园,做好保密、政治保卫等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完成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党总支委员会开展的工作包括每学年初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计划制定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教育工委办公室和组织部,学年末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报告学院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等重要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工作,每学期举办一期业余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上党课,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了党总支例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支部书记会议制度、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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