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简报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4:46: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精简会议、精简文件、精简简报的

实施意见

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会议频繁、文件过多、简报过滥的问题。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结合**“四风整治会战”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在精简会议上,将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召开的会议,如***常务会、**办公会等例会。

第二类是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主要领导参加的全**性会议。 第三类是**政府领导提议召开的各类协调会、调度会等专项会议。

对于一、二类会议,年初作出全年会议计划,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时间。

对于第三类会议,总体采取6项措施进行精简。一是凡可由部门召开的全**专业性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确需提高规格,报两办,并经**委、**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二是对中央和省、市直接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不再另行开会;三是保证会议质量,严控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四是不要求与会议无关或关联不大的领导陪会;五凡是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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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打捆召开的,不单独召开;六创新会议形式。提倡召开现场会、碰头会、视频会议等就地解决问题的会议。

二、在精简文件上,将实行无必要不行文原则管理。 一是各类表彰决定、意见等在新闻媒体公开发表的不另行文,只编文号打印存档备查;

二是能用电传、电话等非文件形式办理的事情,一律不发文件;

三是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四是以会议材料印发的**领导讲话不再另行发文,会后可以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报送电子文档,登记备查;

五是上下一般粗的文件,特别是规范性文件不再进行“解读性”重复行文,**政府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

六是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发文,不得超规格行文;

七是凡属党委、政府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搞党政联合行文;

八是严格控制文件篇幅。

三、在精简简报上,实行一次性精简到位。 除**政府保留一份信息简报外,其余一律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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