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12:35: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联 销 合 同
甲方: 集团有限公司商场
乙方:
【品牌名称及合同号: 】 【供应商编码及所在业种: 】
2015 年 1 月 1 日
郑 重 声 明 集团追求所有法人和自然人的一切经济行为合法、公正。本合同为集团及其所属各级法人与联销方的经济合作合同,集团所有干部、业务人员和员工不得在与任何合作方的业务活动中谋取合同主体以外的任何形式的个人利益;所有与集团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业务经营活动的任何法人、自然人,均不必、不应、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给予集团任何个人在合同、协议以外的任何利益好处,包括给予集团任何个人的亲人亲属等一切关联人员物质利益。为此,特别郑重声明并规定如下:
1、禁止合作方对集团个人行贿,获取一切不当利益。合作方无论何种原因、何种方式给予集团个人金钱、物品或其他馈赠,无论金额、价值多少,均认定合作方有行贿行为,集团人员有受贿行为。
2、集团个人如有索贿受贿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无论职位高低,无论金额、价值多少,一律从重从严处理,集团纪防监审中心及各级经营管理主体必须立即给予撤职、解聘、党籍处分、公开通告、起诉或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
3、合作方如有行贿行为,集团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停止销售,撤销柜台,立即离场,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集团名誉损失,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集团保留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集团有关本合同的洽谈人、申请人、监督人、审批人对本合同的过失终身负责。
5、双方均有权拒绝任何行贿索贿行为,并有互相监督、配合调查、将相关情况如实、及时反馈到集团反贪部门的义务。
6、集团反贪举报联系方式:
集团纪防监审中心:电话0411-83880886/83880887/83880967 传真0411-83880053 邮箱:dsjt_fantan@163.com 地址邮编:市青三街1号 116001
合作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集团业务负责人:
2015年 1 月 1 日 2015年 1 月 1 日
集团联销合同
甲方: 住所: 业种经理(签字):
防损部长(签字): 总(副)经理(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2015 年 1 月 1 日
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2015 年 1 月 1 日
甲 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乙 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资格与证件
1、 甲方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相应经营资格,能够提供各种合法有效证照。 2、 乙方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履行本合同相应的经营资格,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并将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共计 6 项 1 份(下列□中打√号的为准),作为合同附件1。
√ 乙方及乙方所售商品的授权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 商标注册证 √ 乙方及乙方所售商品的授权单位税务登记证 √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 乙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 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发票票样 □ 商品代理授权或特许经营合同 □ 国家特许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 □ 商标使用许可证明 □ 卫生许可证 □ 家电产品3C证明 √ 商品有效质量、卫生检验报告 □ 进口商品报关及完税证明 □ 进口类商品检验检疫报告 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