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检机构操作规程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8 4:37: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整备质量测量

1 设备要求

整备质量测量选择轴(轮)重仪方式进行测量。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测量时,应保证轴(轮)重仪有足够的有效测量长度,确保双联和三联的各并装轴同侧轮同时停在一块称重板上。

2 测试车辆要求

测试车辆应符合GB/T 3730.2规定关于车辆质量的要求。 3 测量方法

3.1 轴(轮)重仪测量时应保持被测车辆保持水平,将车辆依次逐轴(对并装双轴和并装三轴视为一轴)平稳缓慢行驶至测量台,等平稳静止后,测得该轴轴荷;计算所有轴荷之和,计为该车的整备质量。

3.2 挂车的整备质量可先测得汽车列车的整备质量、牵引车的整备质量,然后计算得出汽车列车的整备质量与牵引车的整备质量的差值,作为挂车的整备质量。

制动性能检验

1 台试空载制动检验 1.1 检验设备相关要求 检验设备相关要求如下:

a) 机动车制动检验采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并应根据所检验车辆的轴荷选择相应承载能力的制动台;

b) 轴(轮)重仪应水平安装,安装时称重台上表面与地平面的高差不得超过±5mm;

c) 制动台前后地面的附着系数应不小于0.7;

d) 用于检验多轴及并装轴车辆的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其台体应能通过装置举升并满足安装要求;

1.2 检验前准备

检验前应准备工作如下:

a) 制动检验台滚筒表面应清洁,没有异物及油污; b) 检验辅助器具应齐全;

c) 气压制动的车辆,贮气筒压力应能保证该车各轴制动力测试完毕时,气压仍不低于起步气压(未标起步气压者,按400kPa计);

d) 液压制动的车辆,根据需要将踏板力计装在制动踏板上。 1.3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验步骤如下:

a) 被检车辆正直居中行驶,各轴依次停放在轴(轮)重仪上,并按规定时间(不少于3s)停放,测出静态轮荷(轮重、制动分列式);

b) 被检车辆正直居中行驶,将被测试车轮停放在制动台滚筒上,变速器置于空档,松开制动踏板;对于全时四轮驱动车辆,非测试轮应处于附着系数符合要求的辅助自由滚筒组上,变速器置于空档;

c) 起动滚筒电机,稳定3s后实施制动,将制动踏板逐渐慢踩到底或踩至规定制动踏板力,测得左、右车轮制动力增长全过程的数值及左、右车轮最大制动力,并依次测试各车轴;对驻车制动轴,操纵驻车制动操纵装置,测得驻车制动力数值,并计算轴制动率、不平衡率、驻车制动率、整车制动率;

d) 可采取相关措施防止被检车辆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上后移,以适应制动检测需要。

1.4 特殊情形处置

特殊情形按以下方式处置:

a) 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上检验时,被测试车轮在滚筒上抱死但整车制动率未达到合格要求时,应在车辆上增加足够的附加质量或相当于附加质量的作用力(在设备额定载荷以内,附加质量或作用力应在该轴左右车轮之间对称作用,不计入轴荷)后,重新测试;

b) 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上检测受限车辆或底盘动态检验过程中点制动时无明显跑偏,但左右轮制动力差不合格的车辆,应换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或采用路试检验。

1.5台式加载制动检验

加载制动检验采用具有举升加载功能的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验进行,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货车、与挂车组合成的汽车列车的第一轴和最后一轴不测,具体方法如下:

a) 被检车辆正直居中行驶,将被测试车的第二轴停放在制动台滚筒上,变速器置于空档,松开制动踏板;

b) 通过举升装置对测试轴加载,举升至副滚筒上母线离地100 mm(或轴荷达到11500kg时),停止举升;测出左右轮轮荷,计算得出该轴加载状况下的轴荷(或直接测得该轴加载状况下的轴荷);

c) 起动滚筒电机,稳定3s后实施制动,将制动踏板逐渐慢踩到底或踩至规定制动踏板力,测得左、右车轮制动力增长全过程的数值及左、右车轮最大制动力;并计算加载轴制动率、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

d) 重复a)、b)、c)步骤,依次测试各车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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