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0 11:59:3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金三角煤矿雨季“三防”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二0一五年

“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做好雨季防洪、防雷电、防垮塌工作的指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一、机构的建立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丁兆友(矿长)

副组长:刘树禄(总工程师)徐德山(技术矿长) 成 员:郑士永(安全矿长)陶常洪(生产矿长) 代文龙(机电矿长)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救援领导小组按分工收集资料、制定和修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2)指挥应急救援各小组的工作,并随时检查各小组的准备工作及设备设施。

(3)准备和督促做好雨季重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搞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治安稳定工作。 (6)负责事故救援后的恢复工作,总结和评价救援工作的成功与失败,并对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丁兆友(矿长) 副指挥长:徐德山(技术矿长)

成 员:郑士永(安全矿长)陶常洪(生产矿长)代文龙(机电矿长)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发生事故时,传递、通报事故信息、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小组实施救援行动,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部门和友邻单位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行动经验教训的总结工作。

(三)应急救援行动小组 组 长:陶常洪 副组长:徐德山、刘树禄

成 员:徐继全、李长春、鲍希全、刘真宝 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的职责:

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立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现场事故救援方案,封闭事故现场、收集并保存事故证据,抢险救灾、疏散人员,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负责对事故进行协调调查。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郑士永

副组长:代文龙、成员有:李长春、王宝华、王国新、汤占钱 后勤保障小组职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准备必须的抢险救援器材、交通工具,伤亡人员的处置及家属的安抚工作与善后处理,做好企业的稳定工作。

(五)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技术负责人、区煤炭局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受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爱辉区煤局在不妨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在相邻矿、企业协调援救人员、设备和器材等。

4、各有关副矿长根据救灾计划,组织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组织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并由指定的副矿长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严格控制人员入井。

5、救护队队长对救护队的具体行动全面负责指挥,救护队根据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其他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联合作战部,由事故所在地救护队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

6、矿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预案》中规定的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顺序通知到调度室待命,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

7、考勤和矿灯、仪器发放人员应根据人员的入井证、矿灯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员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指定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8、后勤管理等负责对遇难人员家属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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