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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习题
本次作业共八道计算题(总分100分,其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10分)(1)某家电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为了促销,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电100台,实际收取含税价款50万,同时收购的旧家用电器合计5万,计算该项业务销项税额。 (2)某金店为一般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对外销售新项链共计5000元,收购的旧项链作价3000元,计算该项业务销项税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1)销项税额=(500000+50000)÷(1+17%)×17%=7.99(万元) (2)销项税额=(5000-3000)÷(1+17%)×17%=290.60(元)
解析:以旧换新销售货物的,不扣减旧货物的价格,但金银首饰除外,且在未说明的情况下,其价格一般为含税价。 2.(10分)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年2月销售已使用过的旧车一批,其中机动车一辆(2008年9月购入)原值15万,售价5万;电动车10辆(2010年5月购入)原值3万/辆,售价1万/辆。计算销售旧车的应纳税额。(若无特殊说明,零售价均为含税价)
答案:销售旧机动车的应纳税额=50000÷(1+3%)×2%=970.87(元)
销售旧电动车的应纳税额=10000×10÷(1+17%)×17%=14529.91(元)
解析: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本例中,销售时间为15年2月,所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 3.(10分)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地板用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提示: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2)计算甲厂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 (3)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1)计算甲厂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业务(1)外购地板用漆的进项税额34万; 业务(2)委托加工的进项税额1.36万元;
外购木材进项税额=42×13%+1.91×11%=5.67(万元) 当期进项税合计=34+1.36+5.67=41.03(万元)
(2)计算甲厂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
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销项税额=450×17%+450/1500×100×17%=76.5+5.1=81.6(万元) (3)应缴纳增值税=81.6-41.03=40.57(万元)
解析:收购免税农产品按13%的规定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4.(10分)某家用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特种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60000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20000元
(2)销售电视机80台,每台含税零售单价为2400元;每售出一台可取得厂家给与的返利收入200元。
(3)代销一批数码相机并开具普通发票,企业按含税销售总额的5%提取代销手续费15000元,当月尚未将代销清单交付给委托方。
(4)当月该商场其他商品含税销售额为175500元。
(5)购进热水器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DVD播放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两项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还有40台DVD播放机未向厂家付款。
(6)购置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70000元,增值税税额11900元。 (7)另知该商场上期有未抵扣进项税额6000元
当期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运费发票已经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口径:
(1)计算该商场9月份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9月份的销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9月份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
(1)9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00×50+600×100)×17%+11900-80×200÷(1+17%)×17%+6000=32575.21(元)
(2)当期销项税额=160000÷(1+17%)×17%+20000÷(1+17%)×17%+2400÷(1+17%)×80×17%+(15000÷5%)÷(1+17%)×17%+175500÷(1+17%)×17%=123141.03(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23141.03-32575.21=90565.82(元)
解析:返利应冲减进项税金。
5.(10分)甲货物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货运收入,并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0万元;收取价外收入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与乙货运企业共同承接一项联运业务,收取全程不含税货运收入75万元,并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支付给乙货运企业(一般纳税人)联运运费,并取得乙货运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
(3)支付本月座机话费,取得电信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话费1万元。
(4)当月购进5辆运输用的卡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55万元;购进一辆办公自用的小轿车,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23.4万元。
(5)将部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取得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租金6万元;
(6)当月一辆运营货车需要修理,取得汽车修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维修费1.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
(2)计算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 (3)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 答案:
(1)该企业本月销项税额=(200+4)÷(1+11%)×11%+75×11%+6×17%=29.49(万元) (2)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30×11%+1×11%+ 55×17%+23.4÷(1+17%)×17%+1.8×17%=3.3+0.11+12.75+0.306=16.466(万元)
(3)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29.49-16.466=13.024(万元)
解析:营改增后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不动产租赁业务增值税税率为17%。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不含税价。
6.(10分)某市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毛巾生产企业购进毛巾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 (3)购买一批建材用于修缮仓库(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 (4)购进电冰箱1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0000元,但商场因资金周转困难仅支付了40%的货款,余款在下月支付。
(5)零售服装、鞋帽等,取得含税收入300000元;
(6)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上月外购的日用商品,账面成本5850元(其中运费成本850元); (7)外购电脑3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台不含税售价5000元,购入后将6台用于办公使用,10台捐赠给希望小学,剩余14台全部零售,零售价每台8500元; (8)将使用了4年的小汽车对外转让,取得含税收入56000元;
(9)将一批库存的棉被捐赠给地震灾区,账面成本为80000元,同类棉被不含税市场价格为10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上月留抵税额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商场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商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 该商场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400+30000×3%+250000×17%+5000×30×
17%+5000-(5850-850)×17%-850×11%=76356.5(元)
(2) 当期销项税额=300000÷(1+17%)×17%+8500×(10+14)÷(1+17%)×17%+100000
×17%=90230.77(元)
(3) 该企业对外转让小汽车的应纳税额=56000÷(1+3%)×2%=1087.38(元)
当期应缴纳增值税=90230.77-76356.5+1087.38=14961.65(元)
解析:购买建材用于修缮仓库,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购进电冰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否支付货款都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金抵扣进项税。 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需做进项转出处理,由于货物与运输费用税率不同,需分别计算进项转出。其中货物按17%的税率,转出(5850-850)×17%;运费税率为11%,转出850×11%。
对外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且不得抵扣),应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且计算出来的税额是应纳税额,不是销项税额。
7.(20分)某生产小电器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3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小电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
(2)委托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塑料材料,关税完税价格15000元,关税税率6%。支付了相关税费后将材料运回企业,海关填发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销售50件自产A型小电器,价税合计取得收入12360元。 (4)将2件自产A型小电器无偿赠送客户试用。
(5)将使用过的一批包装物出售,取得含税收入2472元。
(6)将使用过的一台设备出售,原价40000元,含税售价15450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缴纳的进口增值税。 (2)该企业出售包装物应缴纳的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不含进口环节税金)。 答案:(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纳的增值税=15000 ×(1+6%)×17%=2703(元) 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也要使用规定税率计算增值税,不使用征收率。 (2)该企业出售包装物应纳的增值税=2472÷(1+3%)×3%=72(元)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它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该企业出售设备应纳的增值税=15450÷(1+3%)×2%=300(元)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该企业当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合计数=12360÷(1+3%)÷50×(50+2)×3%+72+300=374.4+72+300=746.4(元)。
8.(20分)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2015年2月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型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另外,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含税价);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4)销售2013年10月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辆售价1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6万元(不含税价),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运费5万元(不含税价),取得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请完成下列要求: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的销项税额; (5)计算外购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案:
(1) 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1%)×11%=14.18(万元) (2) 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 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 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17%×5=0.85(万元) (5) 外购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11%=10.86(万元)
(6) 外购农产品可抵扣的税额=(30×13%+5×11%)×(1-20%)=3.56(万元)
(7) 本月应缴纳增值税=14.18+4.25+3.74+0.85-10.86-3.56=8.60(万元) 解析:(1)运费与货物销售要分开核算;(2)要先把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格;(3)自用新产品无同类销售价格时,按成本利润率计算计税价格;(4)2013年10月份购进的摩托车在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2013年8月1日以前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不能抵扣进项税,2013年8月以后购进的可以抵扣),所以后期在销售时要按适用税率征税,注意区别于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5)营改增后,运输业可抵扣税率变为11%;(6)外购农产品可按买价的13%抵扣进项税,属于购进农产品的运费也可按适用税率抵扣进项税,但用于不得抵扣用途的部分要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