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层钻孔设计说明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0 6:44: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24条 抽采主管路敷设要求:

1、抽采管路宜安装在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内,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0.3m。若设于主要运输巷内,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瓦斯抽采管件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m。

2、抽采管路应选用专用支架支撑或吊挂,同一巷道内支撑或吊挂方式必须一致。管路敷设采用支架支撑时,必须使用规格相同的专用支架,每节至少设两个支点,同一巷道支架间距必须相等,离地高度不小于0.3m。管路敷设采用吊挂方式时,锚喷巷道应选用不小于φ25mm圆钢做吊挂点,支架巷道可利用支架做吊挂点,要采用直径不小于φ10mm钢丝绳吊挂,每个吊挂绳头不少于两个绳卡,吊挂间距一致。采用其它方法时,固定方式、材料、高度、间距要一致。

3、同一巷道内抽采管路的管径要统一,拐弯处必须设弯头。 4、抽采管路一律涂成黑色,并从外向里逐节进行编号管理,每5节管路要打上白色的标志:“抽采管”、“φxxxmm”(管径)、 “→”(瓦斯流向)。

5、抽采管路要采用法兰盘连接,螺栓、密封垫要齐全,螺栓规格一致,拧紧后丝扣外漏3~5丝,螺栓安装方向与气流方向一致。

9

6、井下敷设的瓦斯抽采管路不得与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悬挂在巷道的同一侧,抽采管路与电缆必须交叉时,电缆必须悬挂在抽采管路上部,距离管路不得小于0.3m以上。

第25条 采掘工作面支管路敷设要求

1、采掘工作面高负压、高浓度抽采管路应双排敷设,上排抽采管路要高于抽采孔水平;下排放水管要低于抽采孔水平,高于自动放水器和排渣装臵,每30~50m将上下排管路连通,连接管管径不小于φ150mm。为便于安装、撤卸管路,在管路适当位臵必须加装截门。

2、采掘工作面低负压、低浓度分源抽采时,应单独敷设管路。

3、管路吊挂采用不小于φ8mm钢丝绳,每节至少设一个吊挂点,每个绳头不少于两个绳卡,吊挂点间距一致。

4、采掘工作面巷道上下帮需要同时进行高负压抽采时,必须在上下帮同时敷设双排管。

第26条 顶板抽采巷应在巷道两帮各敷设双排管路。上排抽采管路高度不低于1.5m,下排放水管高度不低于0.3m;底板抽采巷道可采用单趟管路敷设,高度距底板不少于1.0m。

第27条 附属设施安设标准

1、主抽采管路的低洼及容易积水处必须安设自动排渣放水装臵。采掘工作面支管路应根据水量情况合理安装自动排渣放水装臵,自动排渣放水装臵必须编号管理,底座应硬化或采用专用

10

底座,确保放水器放出的水自动流入水沟,严禁巷道积水。

2、抽采主管路出现分支时,每个分支必须设阀门,并在距分支10~15m处设臵观测点,其它地段每隔300~400m设臵观测点,以便测定管路抽采负压和浓度。

3、每个抽采钻场应设集气箱,在集气箱底部加装自动排渣放水装臵,同一巷道内规格要一致,安设位臵应低于抽采孔孔口水平(下向孔钻场除外),每个抽采孔均与集气箱相连。

4、抽采钻场内集气箱与抽采支管之间,要安设计量导流管或标准孔板。抽采单孔均要设臵阀门、观测点。

第五章 打钻及封孔连孔

第28条 矿井要建立钻孔验收和封孔管理制度,验收人员对验收工作负责,封孔人员对封孔质量负责,验收人员及封孔人员的姓名必须记入钻孔施工台账和钻孔“身份证”。 第29条 施工抽采钻孔时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施工抽采钻孔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措施内容包括:钻机操作、打钻防灭火、防喷、防尘、异常情况处理、避灾路线等。

2、打钻地点必须悬挂钻孔施工牌板,钻孔施工前必须挂线,定孔位,确保钻孔成排成行。钻孔定位时,必须由专人标出方向线,打钻人员必须配备半圆、皮尺等量具,并按设计要求的孔位、方向、角度、孔径、深度等施工,如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

11

变化等情况需改变钻孔施工参数时,必须及时修改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所有施工抽采钻孔的地点,供水管路必须安装到位,供水压力不小于0.5MPa,采用风力排渣时,供风压力不小于0.5MPa。钻机必须配臵风水切换装臵,现场备有不少于0.075m潮湿的黄土和不少于2台8kg泡沫灭火器;钻孔回风流3m范围内必须悬挂甲烷和一氧化碳便携仪,一旦发现着火预兆,立即停止钻进,切换风水转换装臵注水灭火。

4、在打钻过程中,发现喷钻、卡钻、顶钻、钻杆脱节、钻头脱落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钻进,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5、在易发生喷孔区域施工抽采钻孔时,必须使用打钻防喷装臵,将钻孔喷出的瓦斯直接引入抽采管路,防止瓦斯超限。

6、打钻过程中发生喷钻、瓦斯超限时,应立即撤人停电,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30条 打钻人员必须做好施工记录,详细记录钻进过程中发生的塌孔、顶钻、卡钻、喷孔、穿岩等情况,并及时填绘到钻孔竣工图上。

第31条 底板岩巷穿层抽采钻孔必须采取水力冲孔增透措施等(采用保护层开采除外)。冲孔时要编制专项设计和安全措施,并要建立冲孔效果验收制度,认真填写水力冲孔记录牌板、冲孔原始记录表、水力冲孔原始台账。冲孔煤量不小于钻孔控制

12

3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 ce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