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大纲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4/1 15:34: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定点经营制度 (2)定点批发企业必备条件 3.经营 (3)全国性、区域性批发企业的审批及供药责任区域 (4)购药渠道及供药方式 (5)零售规定 (1)科研、教学使用的审批 (2)印鉴卡及获取条件 (3)专用处方 (4)医疗机构借用及配制的规定 (5)个人携带的规定 (1)专库的要求 5.储存 (2)储存管理制度 (3)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储存要求 (1)运输管理 6.运输 (2)邮寄的要求 (3)企业间药品运输的信息管理 (1)监控信息网络 7.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 (2)对未连接监控信息网络单位的要求 (3)过期、损坏药品的处理 (1)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违规的处罚 (2)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违规的处罚 8.法律责任 (3)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违规的处罚 (4)处方调配、核对人员违规的处罚 (5)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及现金交易的处罚 (6)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案件单位的处罚 9.附则 (六)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品种和精神药(1)我国生产及使用的麻醉药品的品种 品种目录(2007年品的品种 版)的通知 (七)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印鉴卡的规定 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1)印鉴卡用途 (2)申请印鉴卡的必备条件 (3)印鉴卡有效期 (4)印鉴卡的申请程序、审批主体、变更手续 (1)生产、加工、收购、经营、配方用药的规定 (八)医疗用毒性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生产、(2)保管、领发、核对制度 药品管理办法 经营、使用管理 (3)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规定 (4)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处罚 1.总则 疫苗的分类 (1)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条件、审批主体和许可 (2)第一类疫苗的供应和限制 (九)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2.疫苗流通 (3)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标注要求 (4)第二类疫苗销售和供应的范围和限制 (5)购进、销售疫苗的证明文件 (6)购销记录和保存期限 3.监督管理 发现假劣或质量可疑的疫苗的处理措施 (2)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品种 罂粟壳使用规定 4.使用

1.总则 (1)执业药师认定 (2)配备执业药师的规定 (1)报名条件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及效用 (1)注册管理机构与注册机构 (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考试 3.注册 (2)注册必备条件及证书 (3)注册有效期及变更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 4.职责 执业药师的职责 (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5.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的要求 (2)继续教育的登记 (1)违规获取证书人员的处罚 (2)执业药师违规的处罚 (1)基本药物和基本药物制度的界定 (2)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3)基本药物使用和销售的规定 (4)基本药物报销的规定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品分类的依据 (十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 (暂行) (2)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和动态管理 (3)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条件 (4)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的范围 (5)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调出的情形 (1)分类依据 (十三)处方药与理法规 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办法(试行) (2)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部门 (3)非处方药包装、标签、说明书 (4)非处方药的分类医学全在,线 (5)处方药、非处方药的经营使用 (6)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广告 (十四)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管理规定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规定 (暂行) (1)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使用范围 (2)甲、乙类非处方药的图案及颜色 (3)专有标识的印制 (1)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资格、条件 (十五)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药店零售 暂行规定 (2)执业药师销售处方药的职责 (3)执业药师销售非处方药的职责 (4)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陈列要求 (5)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的销售方式 1.总则 (十六)处方管理办法 2.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1)适用范围及处方界定 (2)处方开具与调剂的原则 (1)处方标准 (2)处方书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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