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7 18:31: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本报告用于安全教育,不得作为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的依据
肇庆市“1 0·1 5”采砂船碰撞西江大桥
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10月15日约17:50,“粤佛山工2038”船由高要禄步驶往肇庆城区河段航经肇庆西江大桥(公铁两用桥)水域时,船首龙门架碰撞肇庆西江大桥下行通航孔钢桁梁,造成西江大桥钢桁梁下弦杆、下平纵联、纵梁等部位不同程度受损,“粤佛山工2038”船龙门架受损,经济损失合计4033.1528万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以及副省长邓海光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派专家到现场进行检测评估,并制定和实施抢修方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保障陆运和水运的畅通,同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肇庆市委、市政府领导徐萍华、赖泽华、郑剑戈、李天、冯敏强等同志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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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令2012年第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有关规定,2015年10月23日,肇庆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肇庆海事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广东省西江航道局、广铁集团肇
庆安监分室、市监察局、市总工会以及高要区人民政府等有
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肇庆市“10·15”采砂船碰撞西江大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船舶检验、公路修复、铁路修复等领域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船舶情况 1.“粤佛山工2038”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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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名 船籍港 船舶种类 船体材料 总吨 净吨 船长(米) 船宽(米) 型深(米) 空载吃水(米) 满载吃水(米) 航区 主机功率 船舶登记号 建造船厂 安放龙骨日期 建造完工日期 船舶所有人 船舶经营人 粤佛山工2038 佛山 采砂船 钢质 2495 748 57.72 17.80 6.00 2.709 3.280 沿海 1537KW 2014Q5100059 东莞现代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2013年06月21日 2014年01月10日 刘永康、陈敏华 佛山市顺德区顺信隆船务有限公司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