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6:34: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用 房 面 积 租(借)期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4- 受 理 意 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 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批 准 年 月 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登记证号 领证日期 领证人签字 发证人签字 备注 注:“领证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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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代 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吉林省民政厅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正反两面打印填写。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复印纸。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复印纸的附页。 单位名称 住 所 电 话 单位负责人 职务 邮 编 电话 从业人员数 业务主管单位 执业人员数 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日期 宗 旨 业 务 范 围 -1- 全 体 合 伙 人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人事关系 职务及职称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电 话 内 设 机 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基本设备、设施 -2- 开办资金数额 验 资 单 位 开 办 资 金 来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