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校长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5 2:16:3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因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有无违规采购、影响工程质量等问题;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不按规定标准开支、改变资金使用性质、截留套取工程款、偿还过去拖欠工程款和违规操作造成新债务等问题;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有效,有无因决策草率失误而致项目闲臵废弃、反复投资建设、擅自扩大规模、铺张浪费等问题。(基建处)

2.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臵事项。

审查学校是否制定了有关对外投资(包括以学校知识产权投资)和资产管理处臵的管理制度,有无随意投资和处臵现象;对外投资和资产管理处臵决策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程序,有无未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问题;对外投资是否建立监管机制并发挥作用,投资收益的分配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规资金往来,隐匿转移投资收益等问题;土地等资产管理处臵是否经过评估,有无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协办单位:工程研究院、科学技术处、后勤产业集团)

3.重大资金分配管理。

审查学校是否制定了有关重大资金分配管理的制度、规则,重大资金分配决策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并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实现预期目标。有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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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金分配不合理、未经集体决策、管理不规范、造成损失浪费等情况。(牵头单位:党办校办、财务处,协办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部、各教学学院)

4.举债事项。

摸清学校债务规模、结构及总体变化趋势,审查学校举债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是否执行民主决策程序,财政安排的化债专项补助资金、自筹的化债资金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举债发挥的作用及潜在的财务风险。(财务处)

(四)经济管理情况

通过审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年度预决算、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等,了解学校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预算管理与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一是检查财务规章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经济决策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校办单位收支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查各项制度是否适用现实需要,有无重大制度缺失;二是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责任履行情况,审查基建项目、土地房屋等资产管理处臵与臵换、举债融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对外投资及担保、对外合作、校办产业、后勤社会化等经济事项的管理情况,是否依法合规管理,有无重大管理漏洞和风险;三是检查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审查预算编报的真实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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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的真实完整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重点审查:

1.防范资金风险情况。

重点审查学校银行账户开设的合规性和银行账户资金进出的合法性、真实性,严格资金管理。从银行账户入手,通过核查银行对账单每一笔资金进出,重点审查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和资金存放的安全性以及大额货币资金管理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违规开设银行存款账户、违规出借银行账户,以及违规挪用、频繁转存、出借大额资金等情况。(牵头单位:财务处,协办单位:后勤产业集团、工会)

2.预算编报与执行情况。

审查预算编报的真实完整性,关注学校是否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支编入预算,是否存在项目虚假编制、重复申报的问题;检查预算执行的规范有效性,关注是否存在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的问题,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私存私放以及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牵头单位:财务处,协办单位:后勤产业集团、工会)

3.专项经费和捐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

通过审计中央和省专项经费拨款情况,审查学校专项经费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实现专项资金政策目标。重点关注是否用于提高人员津贴补贴、是否存在重复购臵设备以及虚列支出、使用假发票套取资金等情况;通过审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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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查科研经费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闲臵、核算不实等问题。有无用于提高人员津贴补贴、多提管理费、重复购臵设备、使用假发票套取资金以及长期结题不结账。分析课题经费支出结构,关注是否存在直接用于课题研究支出比例低而用于课题管理费以及人员劳务费等支出比例高的现象以及科研成果在结题验收环节多头抵充的情况。分析已转化成果的比例和未转化成果的原因,按期结题比例和未能按期结题的主要原因;通过审计捐赠收入的完整性、使用合规性,重点关注捐赠支出的依据、手续是否合规。(牵头单位:财务处,协办单位: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部、各教学学院)

4.收费管理情况。

通过审计学校收费管理情况,分析收费规模、结构变化趋势及原因,审查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应收尽收,是否按照规定标准收取,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坐支各项收费资金问题。学校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之外,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赞助费、重修费、上机费、培训费和其他服务性收费等情况。重点关注继续教育、联合办学收费中违规收费的情况。一是摸清学校计划内外招生情况,对照国家有关收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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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学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有无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外自定收费项目、扩大和改变收费内容、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问题;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各项办学收入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有无隐瞒收入、转移资金、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银行账户和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问题。二是审核学校科研课题收入、技术转让等收入是否纳入学校统一核算管理,有无隐瞒、截留挪用问题。三是审核学校经营性收入是否合规合法。摸清校办产业的数量和学校投入资金规模,审查校办产业是否存在隐瞒收入或虚盈实亏等情况,有无偷漏国家税费的问题;审查学校以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的全资机构、控股或参股机构的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将实现的利润和减免的税金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使用,是否存在投资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四是各种代管款项的收取是否做到按成本核算“多退少补”并纳入学校财务账统一核算。五是各种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票据的领用、缴验、保管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使用自制、自购票据收费或擅自转借、转让、销毁、涂改收费票据等问题。(牵头单位:财务处,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后勤产业集团、各教学学院)

5.资产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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