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0:33: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看与会党员之间是否相互开展了批评;看批评是否触及主要

问题,是否从思想深处帮助其寻找根源;看通过开展批评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看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是否进行了检查总结。党员组织生活会达不到要求的,要提出批评,责令改正;差的要责令重新召开,并对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提出批评。

第三十条 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是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对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带动和引导与会人员畅所欲言,营造民主和谐的氛围。

第三十一条 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各级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考核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鼓励基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党员组织生活会流程图

2.党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单 3.党员组织生活会出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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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党员组织生活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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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工作 ②会后一周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报告单,并做好材料归档立卷工作。 ③党支部书记定期检查党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适时检查或抽查。

附件2

党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单

填报单位(盖章): 会议时间 会议主题 会议主持 会议概况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级党组织 旁听人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1.上级党组织旁听人员意见主要是对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评估情况;2.本报告单一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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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小组各一份。

附件3

党员组织生活会出席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会议时间 应参加人数 请假人员 缺席人员 记录人员 实参加人数 参加会议 人员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列席人员 签 名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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