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实施办法(施行)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10 20:13: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分开试行办法

根据中建总公司和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和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聘分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相分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而不作为必要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不与工资和待遇挂钩,只有因工作岗位需要和本人资格条件具备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工资和待遇才作相应的调整。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

(一)根据中建总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总公司系统内部不再组织社会中已开考专业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等八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转入社会考试的原则,对未开考的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经公司工程类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局审批认定。

(二)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走读生”、“自费生”、“封闭班”毕业生)见习期满,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经公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经济类、会计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条件进行申报。公司考核后报局和总公司统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即认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凡参加社会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者,个人可持相关有效证明到公司人事部进行登记备案。经核定后即认定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知识、技能、技术或技巧;具备相应的理解、判断、创新、协调、指导等能力,具备相应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服从公司工作调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备相应的协作性和工作魄力,近两年没有出现大的工作失误或受过纪律处分。

(四)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工作绩效,不断改进和改善工作方法,专业技术方向取得相应的技术成果。

(五)学历条件: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起点学历分别为:大学本科毕业、大专毕业、高中(中专)毕业(具体晋升所必须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当年职称评审文件规定执行)。

(六)破格申报:对少数成绩优异,贡献突出,虽不具备晋升所需要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专业技术骨干,可以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要从严掌握,认真审查。原则上破格只限于在规定的资历条件上突破一至二年。

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1、省、部级(含总公司)三等或地、市级(含局)二等以上科技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2、公司副总或职能部门主持者或单位负责人,其管理工作达到总公司或局系统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显著;

3、担任项目经理,主持过一个中型以上项目的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其工期、成本、安全均达到企业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质量达到局级以上优质工程水平;

4、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5、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被评为公司级以上先进工作者。

(七)转岗申报:取得某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因工作岗位

变动等原因,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如被推荐评审同一级别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从事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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