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19:36: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西南医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组织 (一)招生领导机构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决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复试办法,确定调剂、录取原则,审定复试、录取名单等)。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执法监督组。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资格审查、体检、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
各院系、所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组织和复试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及复议。 (二)院系、所工作机构
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
1. 院系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为组长,制订复试工作方案和安排,组织领导所属院系的招生复试工作。
2. 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原则上以具有导师资格的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复试小组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应有英语听说能
力强的成员参加。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拟出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小组秘书要对复试(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的全过程做好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系。
二、复试的基本原则
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收到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后均可参加复试。为确保生源质量,将采取差额或等额复试的办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和复试。复试总分为300分。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外语水平、发表论文等报名材料和考生上传“教育部推免系统”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
复试小组的复试内容包括:
1. 专业课考试(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建议由分析题或论述题组成); 2. 综合素质考查; 3. 专业外语笔试;
4. 临床实践技能(临床类研究生)或实验操作技能(基础类研究生)考试。
复试由各院系负责领导组织,各学科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应侧重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表达能力、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复试小组组织的复试满分为300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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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分别为100分、120分、30分和50分。
四、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后,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
六、录取
(一)考生凭研究生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当堂由复试小组秘书向考生宣布拟录取和不予录取结果。
复试小组应全程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录音。 (二)复试和录取。
1、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或基础医学的考生,复试合格,优先录取。 2、同一学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分组复试(也可以不分组)。不同的复试组分别划拨招生名额,同一复试组内的考生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和攻读学位类型。 (三)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后,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考生。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通知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接收推免生条件,有弄虚作假、受到纪律处分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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