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5/5 0:46: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2.2 城市规模
第63条中心城区总人口:至2015年,中心城区总人口120万人以内;至202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135万人以内;至203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180万人以内。
第64条城市人口规模:至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00万人以内;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15万人以内;至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155万人以内。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105km2以内;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118 km2以内;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160 km2以内。人均建设用地降低到103 m2以内。 13.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第65条空间增长边界
江北城区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向西延伸至铁山变电站高压走廊范围;向东延伸至马家吉(yuè)河;向北延伸至占天湖沿岸。在充分保护河湖湿地的前提下,江北城区的规模在100平方公里以内。
江南城区向南发展至防洪隔堤为止,在调整相关防洪规划之后,规模可发展到23平方公里以内。
德山城区向南适度发展,在修改防洪规划后,向东有条件发展,最终的规模在37平方公里以内。
14.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14.1 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第66条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为保护利用自然生态环境、顺应区域经济流向、实现发展模式转型、落实“3+5”城市群战略,规划期内城市总体向东发展。江北城区向北、东、西三个方向均有一定发展空间;江南城区主要向西、向南发展;德山开发区主要向南、向东发展。 14.2 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第67条拓展、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避免城市建设用地蔓延式无序扩展,构筑一个有利于常德中心城区长远发展的城市骨架。
第68条发掘“三山三水”的新内涵,充分尊重城市周边的山水环境与生态、景观资源,利用自然地理要素的形态与变化,从中梳理出其独一无二的特征。在确定各片区用地布局的过程中,进行山水特色的挖掘与阐释,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和独特魅力。改善城市的风貌景观和人居环境。
第69条充分保护常德中心城区河湖水系构成的相互连通的网络。对城区及周边的河湖水系进行分类保护:划定湿地保护区;保留重要的水道作为城市片区边界;结合面积大或分布密集的水体布置城市公园;在下层次规划中应充分利用、尽量保留其他现状水体。 第70条统筹武陵区、鼎城区两个行政区的产业布局。加大对江南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投入,缩小与江北城区在城市环境和生活质量方面的差距,将城市两岸作为一个整体协调发展。
14.3 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第71条规划期末常德市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为“一带、两轴、三城、多片区”。 “一带”指的是沅江,沅江既是常德城市的风光带、生态廊道、航道和水源,又是常德城市防洪的主要对象,也分割城市南北的障碍。“一带”是常德城市空间的首要特征。 “两轴”包括南北向主轴和东西向次轴,体现了城市用地扩展的趋势,并涵盖了主要市级中心、片区中心的分布。
“三城”指中心城区的江北城区、江南城区、德山城区。德山应转变开发区的建设管理模式,寻求以工业为主的多功能综合发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城市新区。
“多片区”指城市划分为9个片区,其中沅江北岸5个,沅江南岸4个。沅江北岸的5个片区分别是江北中心区、城东片区、河洑片区、占天湖片区、东江片区。沅江南岸的4个片区分别为鼎城中心区、德山中心区、德山南区、德山东区。 14.4 中心城区用地构成
第72条建设用地分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城市建设用地、镇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四类,总面积198.5km2,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31.9%。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是位于中心城区以内,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铁路线、公路线用地以及机场用地,总面积13.9 km2。城市建设用地是中心城区内集中连片开发、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配置完备的建设用地,总面积159.6km2;镇建设用地是指位于中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