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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制度00316》复习资料
其他类似负担;(2)非根据国家法律和法庭判决,不得逮捕关押任何人或剥夺其财产;(3)政府军不得占据民宅;(4)不得根据军事戒严令任意逮捕公民;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招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非法;(5)议员在议会内有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议员不应在议会之外任何法庭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2、美国人权原则的确立
美国的人权原则主要体现在《弗吉尼亚宣言》、《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之中。
《独立宣言》1776,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种不可让渡的权利。(天赋人权) 《权利法案》1791,是美国宪法关于人权与公民权利的主要规定。 3、法国人权原则的确立
《人权宣言》1789,主要内容:①在权利方面,人们是生来是自由平等的。②主权属于国民。③自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④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⑤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自由。⑥财产时神圣不可侵犯的。 三、人权原则的发展
第一代人权形成于美法两国革命时期,相当于人权公约中的公民和政治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被说成是消极的权利。第一代人权确立了国家与公民的关系。是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必要基础。
第二代人权形成于俄国革命时期,基本上属于人权公约中所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被称为积极的权利。为公民政治权利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三代人权涉及人类生存条件面临的各种问题,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来加以解决,因而可成为“连带关系”的权利。维护和平、保护环境、促进发展。
第三章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109-139
选举制度是选举产生国家代表机关的组成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和制度的总称。
第一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选举制度的产生
1、选举: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国公民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择和推举公职人员的活动。 选举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但是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选举制度是产生于奴隶制国家。 (选举制度是使政府获得合法性最有利的途径)
2、中世纪选举市民代表的方法与近现代选举制度的差别:
(1)受地域、财产或身份等限制,选派代表名额非常少,而且最终结果必须由国王决定。 (2)享有选举权也不是公民权利的体现,而被认为是享有特权的象征。
3、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积极公民必须是法国人和年满25岁外,必须有法律所指定的一定时期的住所,已缴纳了相当于3个工作日价值的直接税,不处于被雇佣的奴役地位等。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就是消极公民。
(区分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的标准在于是否缴纳土地税和人头税)
二、普选制的确立 (在西方各国,普选权的实现主要完成于20世纪中期) (普选制被恩格斯称为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
普选权:指一国公民不论其性别、种族、出身、财产等,一律享有平等的选举权。
普选制:建立在普选权基础上的选举制度,公民普遍、平等地参加选举国家机关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 普选权的具体化指的是平等原则。普选制是现代选举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
普选制的发展所经历的阶段有:严格限制选举权;逐步放宽选举权;形式上确立普选权。 1、英国普选制的确立 (英国最终确立普选制的标志是1949 年制定的《人民代表法》) 1832年改革,英国议会《英格兰与威尔士人民代表法》,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改革的新增选民主要是城市工业资产阶级。1837年,宪章运动,成年男子普选权为首要目标。
英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过程:1)1918,《国民参政法》,年满30,有5英镑价值土地,或拥有住宅后丈夫具备以上条件者,享有选举权;2)1928,《男女选举平等法》取消年满30岁要求;3)1948,《人民代表法》,满21岁,在其选区居住满3个月;4)1969,《人民代表法》,年满18岁。
2、美国普选制的确立
1810,马里兰州,宪法修正案;1860,全部34个洲,白人男子;1837,肯塔基允许妇女参与选举;1920,第19条宪法修正案,妇女选举权确认。
美国实行选举权种族平等的过程:1870,宪法第15条修正案;1957和1960国会,设置联邦机构援助被剥夺选举登记权的黑人;1964,宪法第24条修正案;1965,《投票权法》暂停文化测试条件;1970,国会对该法案进行修正,黑人选举权得到全面实现。 对黑人选举权的限制:1)人头税,2)文化测试,3)祖父条款,4)白人预选制
3、法国普选制的确立
1793年宪法取消了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的区分;1795年宪法恢复了积极公民的制度;1848年宪法,法国成年男子普选权确立;1944,颁布法令,法国妇女首次获得选举权;1974,将年龄限制降为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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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法国普选制度趋于成熟。
三、西方选举制度的意义(选举的功能)
1、选举是实现人民主权和代议制民主的主要途径。 (建议:看看书上的拓展部分内容,可能是新考点) 2、选举是政权合法性的基本来源 3、选举是民众政治参与和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方式。
◇选举是民众政治参与和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方式:国家的统治、社会的管理须以民意为依归,民主必须通过广泛的政治参与才能得到保证。尽管民众只能通过自己所选出的代表治理国家而无法直接行使权力,但他们在选举中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可以撤换他们所不满意的代表而重新组成新的政权;可以影响参与选举的政党的未来公共政策取向,从而联结了选民的行为和政府的行动。另外,选举也起着政治社会化的作用。在选举期间,各政党与候选人,无不利用多种途径与选民沟通,传递其政治上的理念和诉求,以吸引选票。而选民也在这个过程中增强了分析政治问题的能力,培养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参与感和团结感,从中感受自身的价值,并对自己的地位和作用产生明确的认识。
第二节 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
西方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①普遍原则、②平等原则、③自由投票原则、④选举公开原则。
金权政治是西方选举制度中原则与实践矛盾的根源,金钱政治最为典型的国家是美国。 一、普遍原则:指一国之内,凡达到指定年龄且按宪法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在西方选举制度的原则中,强调选举权范围的广泛性的是普遍原则。 ◇简述普遍选举原则呈现出的阶段性特点:(1)在中世纪封建社会的晚期,通常都以某种社会等级和身份(如贵族、僧侣或地主)作为选民资格的限制条件,实行等级选举制;(2)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初期,等级选举制被有产者选举制代替,以一定的纳税额或财产和收人作为获得选举权的标准,因而只有有产者有选举权;(3)随着财产资格标准降低直至取消,成年男性选民的普选权实现,但仍然存在性别、种族、教育程度等歧视性限制以及复票制等问题,因而是部分的普选制;(4)成年女性取得同男性公民平等的选举权,种族限制逐步被打破,文化测验等被废除,选民年龄标准降低,实现普遍的选举制。 二、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普选权的具体化,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1、一人一票,2、每票等值
西方国家不平等选举现象具体体现:1)复票制:在一次选举中,部分选民享有多次投票权。2)差别代表:不按平均人口划分选区,导致不同选区的选票不等值现象。
三、自由投票原则 (在选举实践中,自由投票更多的表现为秘密投票)
自由投票原则指选民不受他人强制,根据个人的自由意志表达选举意愿。 强制投票:对无正当理由而放弃投票的选民处以法律制裁。 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是指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选票不署名,不向他人公开。秘密选票因首创于澳大利亚故也称“澳大利亚选票”。
公开投票即选举人投票时须公开表示其意向,从而使自己的选择为大家所共知。 公开投票方式主要有欢呼投票、唱名投票、举手投票和双记名投票。
◇简述决定自由选举的主要因素:从选举制度的角度来考虑,根据选举的实际经验,主要因素有:①秘密选举;②差额选举;③选民提出候选人的自由。
四、选举公开原则 (为大众提供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途径是坚持公开选举)
选举公开原则是指选举规则、候选人、选举经过和选举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公民公开。
选举公开的内容:1)候选人情况公开,2)选举过程公开,3)候选人能够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主张,4)公布竞选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情况。
第三节 选民、候选人和选区划分
一、选民资格 (根据选举资格规定的方式,选举资格可分为肯定资格和否定资格)
1、选民:指依照一国宪法或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公民。
所有的选民都必须是公民,并非所有的公民都能成为选民。
2、选民资格:一国的公民,在符合法定标准的情况下才拥有选举权,这种法定标准就是选民资格。
总统候选人往往受年龄资格的限制,在美国,总统候选人的年龄资格为35岁,德国、法国为40岁,意大利为50岁。美国参议员的最低年龄为30岁。 3、西方选民资格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实质要件又分为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 积极要件:1)国籍条件,2)年龄限制,3)居住期限。
消极要件:1)不能患有精神病或其他无法正常表达意识的疾病。2)不能被剥夺政治权利。 形式要件: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就是以编制选民名册的形式将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登记入册)。 二、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资格条件:①国籍资格②年龄资格③居住资格④职业限制⑤文化教育资格⑥选举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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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保证金制度:是指候选人需交纳一定数量的竞选保证金,如果选举中所得选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则可发还,否则由国家没收。 三、选区划分
1、根据划分选举单位的方式不同,区分为:①职业代表制;②地域代表制(广泛采用)。 职业代表制:按职业划分选举单位,如工会、农会、商会、银行、保险等。 (爱尔兰) 地域代表制:按地域把全国化为若干个选区,选民以选区为选举单位进行投票的制度。
地域代表制中的选区类型的划分方式主要有按现存的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和按人口数目进行划分两种。 2、选区划分的基本原则:①一人一票原则②根据人口变更不断改划选区原则③按照行政区划划分选区。 ◇简述选区划分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1)“一人一票”的原则,即同等数量的代表或议员应该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每个选区每一代表或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基本一致。(2)根据人口的变更不断改划选区的原则,即在定期的人口普查后,根据人口变化的状况更新改划选区,以保持代表(议员)所代表的人口数量的准确性。(3)按照行政区划划分选区,如德国联邦议院的选区划分不得跨越州界,尽可能依据乡镇、县和自由市的疆界划分,选区应是一个完整的地域.不得有选区飞地。
3、选区划分的类型:①小选区;②大选区。
小选区:又称单名制选区,即每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议员或代表。小选区有利于大党控制议会。 大选区:又称多名制选区,每个选区可选出两名以上议员或代表。大选区有利于小党的生存发展 采用大选区还是小选区,对不同政党的候选人能否当选具有重要影响。
影响选区划分的因素包括人口数量、地理、历史文化传统、政治派别斗争、行政边界。
4、选举地理学:西方政党利用政治权力人为的违背人口比例或自然界限,使选区划分对本党有利的方法。
(杰里蝾螈指的是为了政治目的而不公正地划分选区)
◇论述小选区的优点与缺陷:在小选区下,由于每个选区只产生一名代表,选民只能在各党所提出的候选人中挑选一个,加之小选区通常采用相对多数的计票方法,即由候选人中得票最多者当选,这样小党的就很难在全国获得足够的议席从而在议会形成自己的声音,因此小选区有利于大党控制议会,减少政党的数量。此外,小选区由于比较容易产生胜利者,因此选举过程比较简单,花费也较少。但小选区也存在明显不足,在这种制度下,如果参选的候选人较多,选民投票比较分散时,由得票相对最多的候选人当选就会使得大多数选民的选票被忽略,选举结果无法代表该选区大多数选民的意愿。
◇选举地理学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
(1)将本党占有较大势力的小片区域连在一起,形成一个选区,是使本党有可能获胜;
(2)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分散到各个选区,使他们在各个选区都不可能成为多数从而有助于本党在各选区获得相对多数的选票;
(3)将不支持本党的选民统统划入一个或少数几个选区,本党候选人虽然可能在这些选区落败,却保了重点,得以在其他选区获得较大的胜利。
第四节 选举的过程与程序
一、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选举基本方式:(1)直接选举,(2)间接选举。 (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国家是法国) 直接选举: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间接选举: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选出的一个选举团体选举产生。 二、候选人提名
1、提名权:政党或一定数量的选民可以提出公职候选人。
2、提名竞选:也称预选,公职候选人要获得政党的提名,一般都要经过党内竞争。 公职候选人提名方式:(1)集权型提名方式(2)分权型提名方式。
集权型提名方式:候选人的提名是由政党的中央机构或领袖决定。(以色列) 分权型提名方式:公职候选人提名由选区的党组织决定。(英国)
3、美国的总统预选 (美国的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
美国选举中广泛采用党内竞选的方式提名公职候选人,并在预选中由两党选民直接投票产生候选人。 两党选举代表的两种不同方式:(1)基层党团会议预选(2)直接预选。 规则不同,分为两种基本方式:(1)关门预选(2)开门预选。
关门预选:是一种严格的党内选举。
开门预选:允许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任何一个政党的预选中投票,但不得在一个以上的政党预选中投票。 出席党代会的代表有两种情况:1)承诺代表或宣誓代表;2)未承诺代表,民主党称为超级代表。 三、竞选 (在竞选过程中,候选人参与竞争的根本筹码是竞选纲领)
竞选是指西方国家在投票选举国会议员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之前,各候选人为使自己当选而展开得争夺选票得活动。 1、竞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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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机构主要包括:①由竞选咨询专家组成的竞选班子②由候选人的亲信、学者和实业家组成的政策顾问班子③由志愿人员组成的秘书班子④由党的各级骨干分子和志愿人员组成竞选组织网。
2、竞选资金
竞选资金的来源:①个人捐款②社会团体捐助③政党募集④候选人本人及其家族资产⑤政府资助。 竞选方式:①竞选旅行与演说②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③网络竞选④民意测验。 四、选票计算
西方国家选票计算方法主要有(1)多数代表制、(2)比例代表制、(3)混合代表制。
1、多数代表制:一个选区应选出的议员名额,为该选区内得票最多的政党或个人完全占有。 多数代表制分为:1)相对多数代表制,2)绝对多数代表制
相对多数代表制:又称简单多数制,由获得一个选区内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绝对多数代表制:候选人或政党必须获得全部选票的过半数才能当选。
两轮多数投票制:称两轮多数制,即如果没有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过半数选票,则要对得票最多的前两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获得相对多数者可当选。
多轮投票的限制方法(加快投票进程减少投票成本):(1)淘汰制(2)集中制(3)转让选择投票 多数代表制对政党格局的影响:多数代表制使选民能够较容易做出自己的选择,实行多数代表制的国家,形成比较稳定的两党或多党两翼联盟竞争的模式。
◇多数代表制的特色:多数代表制的最大特色在于它将选民的多样性偏好简化成了多数和少数两种相互竞争的偏好,从而使得选民能够比较容易做出自已的选择。多数代表制下的候选人直接与选民见面和对话.从而增加了候选人个人与选民接触、便于认识和了解的机会。当选人也能够比较熟悉所在选区的选民和选民所关心的问题,以便于在当选后更好地将其表达出来。在实行多数代表制的国家,由于小党难以获得多数票而上台执政,因此通常形成比较稳定的两党或多党两翼联盟竞争的模式。
2、比例代表制:各政党按照自己所得选票总数的比例分配席位。 (比例代表制只适用于大选区) 比例代表制最早出现于1855年丹麦议会选举。 计票方法:(1)黑尔基数法(2)顿特公式。 实行比例代表制的国家一般都规定了最低的比例控制线。
◇比例代表制的优点:与多数代表制相比,比例代表制的一个优点是它能更直接地反映各大政党的力量对比。由于各党只要能获得一定比例的选票就能获得一定数额的议席,从而在为小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空间,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选民投票的平等性。实行比例代表制的国家一般都采取多党制的政党制度和责任内阁制的政府形式,议会中通常会有两个以上的政党存在,因此内阁就有可能是多党联合执政。
3、混合代表制:是在选举中同时采用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两种选票计算方法,德国联邦议院和日本都采用混合代表制。
第五节 选举的保障
一、选举监督 (设置专门机构对选举进行监督的典型是法国)
选举监督是指依法检查选举活动中的行为是否公正合法,其目的在于防止违法与舞弊行为对选举活动的破坏。
1、选举监督的主体:①选举组织机构②专门的选举监督机构③选民和社会组织④大众传媒等。
2、选举监督的内容:①对竞选资金监督②对竞选行为的监督③对选民行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 二、竞选资金的控制:
①规范竞选资金来源和确定捐款限额;②公布竞选费用;③规定竞选资金的最高额度;④实行政府资助制度。 1、规范竞选资金来源和确定捐款限额。 美国选举活动中竞选资金分:①硬钱②软钱
硬钱:受联邦选举法披露规则、捐助限制和来源禁止的约束捐款,其来源与用途都较透明。 软钱:个人、团体和企业向州或地方一级的政党委员会提供的任意数额的捐款,该捐款并不指名
直接捐助某一候选人。称为不受管理的钱或非联邦的钱。
根据1958年法国宪法的规定,负责对总统选举进行监督的机构是宪法委员会。 2、公布竞选费用。
3、规定竞选资金的最高额度。
4、实行政府资助制度。其目的是减少和削弱大垄断集团对竞选活动的影响。 三、选举诉讼
1、选举诉讼是指解决因选举而发生的各种纠纷的法律方式的总称。 2、选举诉讼和选举监督的联系与不同?
选举诉讼与选举监督密切联系而又有所不同。一方面,选举监督与选举诉讼前后连贯。就同一纠纷而言,一般先经选举监督机关加以解决,解决无效时则可以提起选举诉讼;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选举的制度化与合法性。另一方面,选举诉讼与选举监督之间又有着明显的区别:(1)就效力而言,选举诉讼具有的强制力高于选举监督。(2)从形式而言,选举监督侧重事前及事中的制止及纠正,选举诉讼是被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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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的。(3)从时序上看,先监督后审理,在之间上有先后之别。
3、选举诉讼的分类:(1)选举人资格诉讼(2)选举效力诉讼(3)当选诉讼
当选诉讼,引起当选诉讼的情况:①决定当选的机构违法②选票计算违法③当选人的资格认定违法④管理选举机关的负责人受到违法指控。
3、选举诉讼的管辖机关: (1)代议机关,(2)普通法院,(3)宪法委员会,(4)选举委员会或选举法院等专设机关 4、选举诉讼的管辖模式:复合型管辖模式,即由多个机关对选举诉讼进行管辖。
纠纷发生的阶段来看:1)发生在选举进行过程中的诉讼:由普通法院管辖;2)发生在选举结果宣布后的诉讼:由代议机关、普通法院、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选举法院或委员会管辖。
纠纷发生的层面来看:1)在地方选举中,选举人资格诉讼基本上由地方选举管理机构处理;2)在全国选举中出现的争议与诉讼,由代议机关、普通法院、宪法法院或委员会等管辖。
第四章 西方国家的政党与利益集团140-166
第一节 西方现代政党的产生
一、政党的概念及其特征
西方学者对政党的定义:1)是为选举而建立的政治组织;2)是有明确纲领和一定政治目标的;3)是一种政治组织。
马克思对政党的定义:是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活动份子,基于共同的意志,为了共同的利益,采取共同的行动,以期取得或维持政权,影响国家机器而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
政党的特征:1)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拥有明确的政治纲领;3)有明确的政治目标;4)有相应的组织系统和领导机构;5)有一定的纪律约束。
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是现代政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最重要特征。政治纲领反映了政党的政治要求和战略策略。政党的政治纲领通常规定了政党的政治目标、任务、政策。一般用来统一全党的力量和行动的是政党纪律。 二、现代政党的起源 (使用“政党”这一词汇始于17世纪~18世纪)
现代政党:是阶级和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一定阶级或阶层中的活动分子,基于共同的意志,为了共同的利益,采取共同的行动,以期取得或维持政权,或印象政治权利的运作而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
1、资产阶级政党产生的两种形式:1)议会内起源的政党;2)议会外起源的政党。
2、英国现代政党的产生:17世纪70年代,英国议会中的托利党(保守党)和辉格党(自由党)是资产阶级政党的萌芽。英国是产生政党最早的国家。
3、政党产生的原因(起源)(条件):
(1)经济因素:是西方国家从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发展到工业经济的产物。 (2)政治因素:是西方国家代议民主制发展的结果。
(3)思想因素:是西方国家民主政治思想发展的现实体现。 三、现代政党的形成与发展
1、政党的发展(历史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是公开排斥时期,把政党视为政治生活中的有害之物。 (2)第二阶段是默认时期,政党随民主政治发展而壮大。
(3)第三阶段是法律承认时期,19世纪末西方国家在法律上承认政党。 2、西方各国政党产生和发展的不同特点:
(1)议会内起源的政党:①英国 ②美国 ③法国
①英国政党的形成与发展:17世纪70年代,英国议会中的托利党(保守党)和辉格党(自由党)是资产阶级政党的萌芽(最早创立两党制)。工党取代自由党,形成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执政的政党格局。
②美国政党的形成与发展:共和党和民主党是两大主要政党。
③法国政党的形成与发展:左翼:法国社会党、法国共产党和绿党;右翼:人民运动联盟、国民阵线。
一般把强调民权、社会平等、进步、革命、改革和福利国家等主张的称为左派力量;右翼力量一般是指反对激进改革或革命的政党或政治。“基层民主”原则和“非暴力”原则这两项原则是绿党理论和实践的支柱。 (2)议会外起源的政党:①德国 ②日本 ③意大利 ④西班牙 ①德国政党:“两个半政党”体制以右翼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左翼的社会民主党两大政党为主体,分别吸收其他小政党组成政党联盟轮流执政的政党体制。
②日本政党:民主党和自民党 “55体制”:自由党和民主党1955年合并成立自由民主党,此后连续单独执政。 四、现代西方国家政党的分类
1、以政党阶级属性和阶级基础为标准:(1)资产阶级政党(2)无产阶级政党 2、根据政党与现行国家体制的关系及其在体制中作用:(1)体制内政党(2)体制外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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