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终稿2)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8/13 19:36: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规范的自由裁量权,它使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授权法和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政规章、行政措施和规定行政行为相应的具体标准,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提高可操作性,更有效的实现法定目的。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又是不特定的,因此,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一旦被滥用,由于涉及面广,造成的伤害可能更严重,目前采取仅依靠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对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自由裁量行为进行监督的方式,不能有效的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应将抽象性行为中的自由裁量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法》第是一条第一款列举了八种受案范围,同时该款第八项还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它人身权、财产权的“,法院也可以受理,但是诸如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并未列入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太窄,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全力保障的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还可能侵犯的公民、法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有必要逐步扩大法院的受案范围,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其他权益,法院也应有权受理,这样从一方面减少了行政职权的滥用。

(2) 加强行政法制建设,依法治权

依法行政、行政法治是现代法治国家行使行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体现了社会政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我国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国家的进程中逐渐确立了行政法治的概念.认识到行政法治在实现国家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方略.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重大思想转变。行政法治的核心就是以法律控制行政权力。在我国,一般认为行政法冶的内容应包括:第一,法律至上,行政权不得超越法律。包括行政职权的取得必须有宪法和法律的授权;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厂范围内.不得游离于法律之外;任何行政行为瞄须有法律的依据。行政措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违反法律规定。第二.司法审查。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相对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纠正违法行政。司法机关的审查为最后监督。第三,责任行政。即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相一致.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行为违法.侵害了相对人的台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法.侵害了相对人的台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日由为根本目的。第四,公民权本位。行政权的行使以保护和尊重人权.维护公 民的基本权利和日由为根本目的。行政法治化是防范行政权力滥用的重耍保障。

(3 )建立参照先例制度

监督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可以设立各种规范和标准,但是这些规范和标准毕竟是抽象的,不易理解和把握,在具体案件中仍然需要若干层次的解释和具体化监督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可以设立各种规范和标准。为解决这~问题,有必要建立参照先例制度。在美国、英国这样的传统判例法国家,判例一直起着将法律规则具体化甚至填补法律漏洞、创制规则的作用。即使是大陆法系国家,在行政法领域中也日益重视运用判例进行司法审查的做法。例如在法国行政法上,就通过判倒法来增强行政法实体规则的具体化并应变复杂多样的行政案件。由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中形成的法律原则是法国行政法的重要渊源。我国虽然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不认为判例是我国法渊源的组成部分。但是随着两大法系的融合。尤其是在现今的一些西欧大陆法系的国家对判例的日趋重视,不能不为我们所借鉴。 另一方面,判例制度还可以起到平衡、抑制司法自由裁量权过分膨胀的作用。虽然法官行使充分的法律解释权有助于填补法律不足,但要看到,我国有着数以万计的法官,如果在自由裁量领域完全听凭法官的解释,则法律的统一性将受到威胁。收回法官的解释权的做

9

法是因噎废食,显然不足取。这时应当作的事情就是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法律的统一性,判例制度就是能担此任的重要措施之一。”

关于如何我国的司法审查判例法制度,孙笑侠教授提出了具体思路,比较有借鉴意义:(1)在目前条件下,可先由最高法院选择、编纂一批中国各级法院判

>>展开全文<<
12@gma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 ce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