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表机务_DLT5417-2009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2 7:29: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建筑和安装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所遵循的标准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火电厂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建筑和安装施工的质量评定工作,其它脱硫技术工程的建筑和安装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入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入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头射线照相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8923-1988 涂装前钢材料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18241.1-2001 橡胶衬里 第1部分 设备防腐衬里 GB18241.4-2006 橡胶衬里 第4部分 烟气脱硫衬里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2002 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0-199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67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752 火电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DL/T776 火电发电厂保温材料技术条件

DL/T819 火电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DL/T820-200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821-2002 钢制承压管道对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范 DL/T868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869-2004 火电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5047-19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锅炉机组篇 DL/T5161.1~5161.17 电力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DL/T5210.1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 HL/T2640-2004 玻璃鳞片衬里施工技术条件 HL/T20677-1990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3.总 则

3.0.1 为加强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火电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3.0.2 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工作,应执行本标准要求,按其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并及时进行评定,做出质量验收及评定签证。对进口设备的检验(包括自检)及评定工程质量时,还应参照进口订货技术合同、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3.0.3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上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0.4 施工单位应根据脱硫工程实际情况结合第5章~第8章的要求,编制所承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划分清单,建设单位或其代表(如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划分清单进行核查、确认后执行。

3.0.5 脱硫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评应按分段(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等顺序依次进行,未经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0.6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0.7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及见证取样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并严格执行本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评定,

并对所检验及评定的工程项目负责。

3.0.8 分段(检查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应做到检测数据准确,检验结论确切,资料齐全,签字齐全。

3.0.9 对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内容,上一级质量检验人员可随时抽查和复评检验内容,评定结果以复查后的检验结果进行评定。

3.0.10 对施工质量检验结果有分歧时,各级质量检验人员有权要求进行复检,复检时,各级有关质量检验人员应参加,复检结果应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3.0.1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记录,应按规定整理归档,并移交建设单位。

4.机 务 工 程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本标准是按分段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分段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逐级进行。 4.1.2 分段/分项工程必须施工完毕,由工地班组自检合格并提出自检记录,根据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的规定,由项目部联合工程监理及建设单位代表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4.1.3 分段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中检验指标的质量,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分别如下。

1 检验指标。

合格:检验指标的实际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该检验指标规定的“合格”要求。

优良:检验指标的实际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该检验指标规定的“优良”要求。如该检验指标的“质量标准”一栏未进行分级,到达规定即为优良。

检验指标性质分为“一般”和“主要”两种,凡在本章各类表格中“性质”一栏未标明“主要”的,均为一般项目。

2 分段工程。

合格:该分段工程中的“主要”检验指标必须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且有80%及以上的“一般”检验指标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其余的“一般”检验指标均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栏规定的“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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