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20:29: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

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M以

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

(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

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经管按照安全阀安全经管规定执

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

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

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的规定 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3、防止氧含量超标

(1)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

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2)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

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3)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防火措施

(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

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

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5、防静电放电

(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①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②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③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④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2)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

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5)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

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6)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7)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

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6、贮运设施

(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

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

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3)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

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4)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5)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6)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

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7、物料排放

(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

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M。 (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

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

收设施。

(4)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

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五、等级划分

1、氧气站内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规范设计。

2、新建工程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车间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六、消防设施

1、氧气站的消防设施,根据氧气站的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2、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M;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M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M。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经管。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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