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年)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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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后的现象,逐步建成现代化的二、三级电子消防通讯网,达到多功能、多渠道报警要求;同时,应建立消防通讯调度指挥中心,以实现县域范围内的消防统一调度。

6.7 县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梁山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受到多种文化影响,运河文化与黄河文化在此处交汇,同时又受孔孟文化的影响,形成了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并逐步形成了以传统水浒文化主体的多元化的文化格局,包括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佛教文化、儒家文化、红色文化等。

目前,县域境内有各类文物古迹61处,其中古遗址13处、古墓葬9处、古建筑20处、近现代重要史迹9处、石刻9处、其它1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

除去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之外,梁山还拥有许多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梁山武术、莲花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6.7.1 规划内容

保护范围:县域内省、市、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遗存,包括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自然山林、河湖水系。

保护目标:保护自然环境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持与延续梁山县独有的城市特色,促进城市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可持续发展。

保护内容:以保护“一轴、两带、多点”为主体,重点保护以水浒文化为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将黄河文化、运河文化、佛教文化有机结合,形成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一轴:以梁山风景区为核心向东、向西延伸至水泊湿地公园,重点突出水浒文化及反映梁山县域自然地理环境演变,体现梁山县历史发展过程。应充分保护山林河湖资源,加强环境建设,展现八百里梁山风采。

两带:沿黄河包括黄河滩区保护区和黑虎湿地保护区,沿运河青堌堆龙山文化遗址和茅家堌堆墓群。

多点:由县域内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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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保护规划措施

1. 县域整体历史风貌和特点保护

对单体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转向对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对整个县域历史风貌和特点进行

整体保护;以对资源以保护为前提进行开发建设,推行可持续的发展战略,取之于资源,用之于资源保护。

2.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措施

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内不得拆除和改建原有的文物建筑,不得添建、新建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确因特殊需要,必须兴建其他工程或拆除、改建、迁建原有文物建筑时,需经原保护规划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建设控制地带是为保护文物环境及景观而设置的地带;在这一地带进行建设时,应尽可能保护尚存的传统建筑,扩大绿地面积。新建筑物、构筑物的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相协调。

3. 地下文物(遗址)的保护规划措施

梁山县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多数为堌堆和墓群,地下均埋藏着丰富的文物史迹,这些史迹对研究城镇发展史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文物部门要配合城镇建设积极开展城镇考古,完成考古发掘。建设单位应做到:

建设单位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基本建设时要事先向市、县文物部门提出考古勘探申请,并积极配合进行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

在城镇其它地段进行建设时,如发现文物,建设单位应立即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并与文物管理部门配合,进行抢救发掘。

城镇考古发现特别重要的历史遗迹由文物管理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划定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保护。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继承与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对其有突出贡献的艺人予以保护和资金援助;完善文化遗产的统一核定工作,对新发现有价值、达到标准的对象申报或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或非物质文化遗产。

6.8 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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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旅游资源及发展概况

梁山本名良山,西汉时为皇家猎场,因汉文帝次子梁孝王刘武狩猎病卒于此而得名。唐、宋、元、明时期为佛教圣地,留下了莲台寺、法兴寺等佛教遗迹。唐宋时期,黄河多次溃决形成了“八百里水泊”,晁盖、宋江等梁山好汉在此演绎了脍炙人口的英雄故事,《水浒传》一书行世,遂使梁山名扬天下。2008年,梁山风景区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区,以景区为核心载体,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现有旅行社五家、三星级旅游饭店两家、休闲娱乐场所十余处、旅游购物场所上百处。

近年来,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梁山水浒文化旅游开发,梁山水浒文化旅游区与黄河三角洲自然生态旅游区等一起被山东省委、省政府列为着力打造的四大旅游区。梁山县委、县政府明确了旅游业的主导产业地位,将水浒旅游开发作为全县“两大重点工作”之一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梁山水浒文化旅游开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一是发展现状与梁山和水浒的知名度不相符,二是景点建设不成体系,风格不一致,文化内容单薄,三是服务设施档次低,不配套,四是空间狭小,产业短板,五是城市发展侵占景区空间,乱搭乱建现象严重。

6.8.2 指导思想与原则

1. 规划指导思想

以风景资源保护为前提,以景区建设为基础,以水浒文化为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风景促旅游,旅游促经济。经济效益、风景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眼前利益、局部利用与长远远利益、整体利益兼顾。

2. 规划原则

三大效益原则:梁山的旅游项目建设必须以合理利用环境资源为前提,保护和恢复景区内自然、人文景观,合理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使旅游资源得以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相统一。

统筹规划与城乡一体化原则:应把全县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整合全县旅游资源,以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特色化原则:以深厚的水浒文化底蕴为线索贯穿景区建设和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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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导向原则:旅游开发需以旅游的供需关系和市场导向为核心;所以,梁山的旅游开发必须面向市场、研究市场、拓展市场,针对不同层次、不同消费群体的市场需求来组织旅游产品。

产业联动开发原则:旅游业要以开发旅游产品为主体,使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成一条龙,全面发展,形成旅游综合生产力。

注重参与性原则:游乐项目的设计,一定要注重参与性,要深入发掘水浒发源地的历史文化与民俗风情,做到使游客在参与过程中既得到知识与趣味,又得到快乐与健康。

6.8.3 旅游景区规划

根据梁山旅游资源类型、空间分布、主题构思,同时考虑县域旅游资源的禀赋和区位特征,本次规划将县域旅游景区划分为一心三区,分别为:中心城区旅游服务中心,水浒文化景区、黄河滩区和古墓葬景区。

1. 中心城区旅游服务中心

中心城区旅游服务中心位于规划新城区西侧,依托东环路、城区新行政中心组团与梁山风景区建设旅游服务中心。

2. 水浒文化景区

水浒文化景区以水浒遗迹景观为主题,是梁山重点打造的旅游区,包括中心城区的梁山景区、杨营镇和小安山镇的两大水泊湿地景区。

3. 黄河滩区

规划结合黄河滩区原住民搬迁,以梁济运河入黄河口为依托,以发展休闲和娱乐为主,以绿色养殖和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为主线,形成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优质度假场所。

4. 古墓葬景区

依托北部青堌堆遗址和茅家堌堆墓群这两大省级文报单位,建设展现先秦民俗文化、墓葬文化的历史文化景区。

一心三区各依据自身的特点来进行开发建设,各自的主题与功能讲究多层次性与互补性,以实现梁山旅游功能结构上的完整性。

6.8.4 旅游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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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必须“内引外联”。“引”即引进资金,引进人才,从而才能引进客源。“联”即联合发展。 梁山旅游必须与水浒旅游线、曲阜、泰安、济南等地的旅游组织单位和旅行社等联合,或在上述热点城市设接待站,增开旅游专线班车。

恢复、创造一批具有水浒特色的观赏性景点,推出一批具有水浒特色的表演性项目和参与性项目。

立体开发,整体建设,亦即“山上、山下、山城”应统筹考虑,将水浒文化内涵渗透到城市的每个角落。梁山周围一切可视水面均可纳入水泊意境。梁山周围一切可见山体均可看作梁山支脉,城市街道、广场出入口均有水浒标记,城市就是新时代的水浒城。

把梁山“知名度”这种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变成经济资源优势。旅游的效益不仅仅在于旅游业本身的直接收入,更在于它通过人员的流动而带来的信息、资金、人才的流动,在于它对城市建设、城市文明的促进,在于它对城市生态、城市环境的改善,这就是旅游业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第七章 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7.1 规划区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根据这一规定,本次规划将梁山街道办事处、水泊街道办事处、拳铺镇、杨营镇、经济开发区和马营乡纳入城市规划区,规划面积为360.39 平方公里。

7.2 规划区现状

目前,规划区内各城镇各自为政,缺乏统筹规划与协调发展,各城镇产业雷同,特色不明显,同时形成相互竞争,不利于县域经济发展。

1. 梁山镇

梁山镇是县政府所在地,多条国道、省道交汇于此,具有较大的交通优势,具有县域内不可替代的中心地位,目前正积极打造以依托梁山风景区的水浒文化为特色的风景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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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拳铺镇

从区域环境上看,拳铺镇境内有济广高速、原220国道及多条省道穿过镇域,拥有较大交通优势,不仅物流运输业的发展,也为发展以专用车制造为特色的机械制造工业提供了坚实基础。

3. 杨营镇

杨营镇属于鲁西南交通重镇,四通八达,地理位置优越。杨营镇境内资源丰富,已发现有能源矿产、非金属矿产、煤炭与地下水资源潜力较大,尤其是煤炭潜在资源极为丰富,是济宁市煤炭资源开发的重要后备基地。

4. 开发区

梁山经济开发区位于梁山县城西部,京九铁路东临,是省政府1998年1月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2007年3月份开发区实行了新的管理体制,设立了开发区管辖区域和控制区域。

5. 马营乡

马营乡南邻郓城,其余三面受梁山镇、杨营镇和开发区包围,直接受到梁山镇辐射。目前,正积极建设“一带五区”,即沿金城路自西向东依次建梁山泊遗址湿地公园旅游区、高效珍禽

畜牧养殖区、小城镇商业区、高科技工业区、观光旅游生态农业园,使金城路两侧发展成一个经济隆起带。

7.3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7.3.1 基本评价因素

1. 地质基本状况

根据山东省大地构造分区图,梁山县位于郓城——宁阳地堑的中部,西距巨野断层约3公里,东距嘉祥断层约16公里,中间层发育有小断层,均为古断层,对建筑物无影响,县城西部凤龟二山出露下奥陶系石灰岩、白云质灰岩;南部梁山出露寒武系张夏石灰岩,其余大部为第四系地层,全新统厚约20m左右,上部多为黄河冲积地层,以粘性土为主,夹粉沙、细砂层,中部夹有淤泥质粘土,其下发育海积层,含腹足类贝壳化石。

2. 地层承载力

参照1959年地质钻探资料,梁山城区地表土为亚粘土,埋深在1.2---1.5m之间,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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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5吨/平方米——25吨/平方米。第二层为亚砂土,埋深在1.2---5.6m之间,承载力为15吨/平方米——25吨/平方米,一般值为20吨/平方米。第三层为粘土。其埋深为5.6——8.0米,内含一层厚度约为0.7米的腐殖质,俗称“宋江土”,粘土承载力为18吨/平方米——28吨/平方米,腐殖质为淤泥质粘土,承载力为7.0吨/平方米。建议多层建筑基础埋深一般不要突破第二层,以第二层为持力层;高层建筑应采用桩基结构,在深基础持力层进行基础建设。

本次总规修编过程中对梁山近年来部分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进行了收集和整理(详见基础资料汇编),经过其主要数据与以上资料的比对,确定梁山县城地质条件未发生较大变动,本轮规划仍可参照以上数据。

3. 其他地质因素

县城内地下水埋深为2-4米之间,属淤水类型,受洪涝影响地下水位呈不稳定型,须加强建筑基础的防水和防潮措施。土壤最大冻结深度≤0.5米。

地震设防烈度为七级,部分地段土壤存在轻微-中等液化可能。

中心城区内地下无具备开采价值的矿藏资源,对建设用地适宜性的影响程度可忽略不计。 4. 自然生态

梁山境内生态资源丰富,山体有梁山、风山、龟山等,水体有京杭运河、流畅河、龟山河、金码河、代码河等。基于当今的生态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及本次规划的城市性质定位,保护和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生态因素对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的影响较为重大。

依据本次规划城市风貌专题研究的相关论证,将山体及其四周50-500米范围内、水体及其两侧30-150米范围作为生态屏障区,并打造以梁山为中心的5条放射状生态绿楔,以较好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园林城市。

5. 人为影响

农田保护区:根据《梁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到2020年全县实现耕地保有量约662.9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基本农田582.01 平方公里和一般农田80.91 平方公里。规划评价范围内一般农田主要分布在梁山镇东南部、拳铺镇北部和杨营镇西部,其余为基本农田分布于全县域范围内。本次规划将基本农田的建设适宜性定为严重影响因子,一般农田定位较重影响因子。

水源保护区:梁山县目前水厂采用的是深层地下水水源,依靠水井取水,没有采用地表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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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建设用地适用性评价

综合各种要素,本次规划对规划区进行土地使用适宜性分区:

一类用地(适宜建设用地):地形坡度<10 %,地耐力2-3 kg/cm2,工程地质条件良好,无不良地质环境问题存在,土地利用规划中为可建设的用地 。

二类用地(限制建设用地):地耐力1.5-2.5 kg/cm2,地形坡度10-25 %或地势平坦但某些年份受洪水淹没,土地利用规划中为基本农田或一般农田,须作一定工程技术处理或审批手续后方可建设。

三类用地(禁止建设用地):主要指采煤塌陷区、生态湿地、地下水源保护地、生态屏障区等不适宜建设的用地。该类用地用作城市建设工程成本较高,且不利于城市发展,不宜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发展应选择一、二类用地。通过上节基本评价因素综合分析,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可建设用地集中在梁山城区、拳铺中北部和杨营中部区域。

7.4 规划区空间管制分区规划

根据用地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现状用地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将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4种类型。

7.4.1 禁建区

禁建区包括县域内各类河流水系及两侧30-150米的绿带,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防护范围,山体及其周边50-500米的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采煤塌陷区,文保单位核心保护区和中心城区内重点打造的5条绿楔。禁建区内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任何不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必须限期搬迁。禁建区总面积68.37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18.97 %。

7.4.2 限建区

限建区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村庄建设用地等。限建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根据限制条件的不同有相应的建设控制要求,限建区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必要的建设行为在规模、强度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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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论证后方可进行。限建区总面积207.39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57.55 %。

7.4.3 适建区

将其它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地势相对平坦、没有其它建设限制条件的区域划为适建区,范围限定在城乡规划确定的空间增长边界内或城市建设用地内,城镇建设应依照城乡规划进行。

适建区范围内的用地具备基本建设条件。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明确划定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其他乡镇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用地可以分期建设,之外的适建区在规划期内通常情况不宜建设,如果却有需要,应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适建区总面积58.17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16.14 %。

7.4.4 已建区

已建区,即各城镇现状建设用地,在现有建设基础上,科学合理开发、改建,以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已建区总面积26.46 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7.34 %。

7.5 规划区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7.5.1 规划目的及原则

1. 规划目的

解决新的发展时期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 解决梁山风景区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

解决梁山由依山建设转变为抱山临水建设的空间跨越问题。

2. 指导思想

集聚——水浒文化优势 产业发展优势 山水地理优势 跨越——思想理念跨越 空间发展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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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品质跨越

3. 规划原则

建构神态安全格局:保护生态本底,保持乡村风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河道水系和生态绿地,强化农村相对于城镇建设区的生态本底的作用,突出城乡空间特色差别。

树立城乡统筹理念:一体规划、资源共享,有效整合城乡资源,统筹城乡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建设一体化;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

推进水浒文化旅游:立足于城市历史与水浒文化,以梁山风景区为依托大力发展水浒文化旅游,以旅游服务业作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带动城区建设。

打造生态宜居之城: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7.5.2 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村镇建设应在村镇建设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其中村庄人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50平方米以下,拳铺镇、杨营镇、马营乡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

1. 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

节约土地资源,有利于土地流转和压煤搬迁工作。目前规划区内农村居住点的分布形成大量土地资源浪费,搞好社区建设有利于土地集约经营、产业和人口集聚,使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利用,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土地供给,有利于土地流转和发展高效农业。此外,采煤塌陷将使大量村庄需要搬迁合并,社区建设可解决大量的村民安置问题。

节约基础设施配套成本。由于规划区内现状农村居民点大小不一、分布不均,基础设施配套成本较大。社区建设将大大有利于优化配置基础设施。

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利于产业发展。通过社区建设可以有效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同时也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 社区规划

坚持统一规划、集中紧凑建设的原则,促进农村人口的就业和居住向中心城区、邻近乡镇、社区集中,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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