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6 2:52:5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十一条 月度考评

考评的目的是确认实习生是否有学习能力和培养潜力,能否适应公司环境和文化,是否适合在公司继续发展。通过对实习生全方位的考评,为公司选拔优秀实习生提供依据。

(一)考评主体

考评者:实习生导师和实习生直接领导。被考评者:实习生。 (二)考评周期

每月进行一次实习生考评。由实习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评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4) (四)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分为月度考评结果和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 月度考评结果是实习生的月度跟踪评价。月度考评结果得分=(实习生导师评价+实习生直接领导评价)/2。

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由月度考评结果核算得出: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月度考评结果之和/实习月数。

月度与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应予以公示,接受实习生监督。若实习生对实习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申诉,由单位人力资源科给予解释,有必要时对评价结果作出调整。

第十二条 实习期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结果由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实习报告、实习日志综合评价得出(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权重0.5,实习报告权重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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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日志权重0.3)。实习生综合评价=实习期综合考评结果*0.5+实习报告*0.2+实习日志*0.3。

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结果应用

公司结合发展需要,根据实习生综合评价结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与符合公司录用标准的实习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五章 实习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 考勤制度

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生考勤管理,按所在岗位的作息时间要求实习生出勤。

第十五条 请销假制度

实习单位应建立请销假制度,规范实习生请销假。 (一)实习生请假,应出具书面申请,导师和实习单位审批后允许请假。

(二)因突发事件未能先行请假,应在8小时内以电话、邮件或其他方式报告导师和实习单位直属领导,到岗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三)实习生应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行为规范

其他行为规范,实习单位参照公司厂规厂纪相关规定,规范实习生行为,提升其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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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 取消实习资格

对于表现较差或严重违反公司厂规厂纪的实习生,实习单位有权取消其实习资格,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十八条 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1.实习生培养管理流程

2.实习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3.实习生培养方案 4.实习日志 5.实习生考评表 6.实习生集体座谈记录 7.实习期综合评价结果 8.实习期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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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实习生培养管理流程

1、选拔 7、实习单位与实习生共同制定实习生培养方案 2、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书 3、填写实习生登记表 8、实习期间: (1)实习生每天撰写实习日志 (2)实习导师每周评价实习日志 (3)实习单位每月评价实习生表现 (4)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座谈 4、分配实习单位 9、实习结束:撰写实习报告 5、实习单位组织入职培训 10、实习生实习期综合评价 6、分配实习生导师 11、择优录取: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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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实习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姓 名 政治面貌 性别 家庭地址 出生年月 毕业时间 父母联系电话 学 校 时 间 内 容 级 别 专 业 民族 毕业学校、专业 父母姓名 个人特长及爱好 时 间 教育 经历 奖励或学术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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