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1:35: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上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下达以后,我县及时安排布置,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成效较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涉及我县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十大项26小项,年度计划投入资金约3.42亿元,1-6月份累计完成投资约2.7亿元,占总投资的78.95%。涉及我县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共五大项6小项,计划投入资金3015.76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557万元,占总投资的51.63%。
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一)社保惠民实现动态规范化管理。
我县社保惠民工程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为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规范运行,坚持以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为核心,确保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上半年我县参保15108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98%,其中缴费77735人,累计基金征缴1061.86万元;共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48870人发放养老金2710.57万元,为681人发放丧葬费27.24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为937名村干部发放待遇补助89.03万元,为197名村医代发村医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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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42.76万元。全年各级财政计划拨入补助5633.26万元,至6月底已落实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助共554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落实补助资金4199万元、自治区财政落实补助资金1083.2万元,县级财政落实补助资金259万元。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情况:全县参加认证人数共计47653人,其中通过手机认证人数为40037人,手机认证率达到84.02%,顺利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
对低保对象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半年来,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888户、6090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610.8445万元,月人均补助184.69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75户、265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52.1765万元,月人均补助355.91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均达到自治区要求。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改。重点对死人保、政策保、误保现象进行清查,经县核查组与各乡镇民政办的共同努力,采取进村入户、邻里走访的方式,结合城乡居民低收入核对系统核对的结果,半年来,新增城乡低保77户161人,取消因死亡、生活好转农村低保557户1390人,把动态管理落到实处。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急、难”救助。针对因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内的困难群众的临时性生活困难,主动发现、积极施救,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截止5月底共救助69户的急难问题,其中33户是重大的患病问题,2户是学生的上学问题,1-5月发放临时救助金15.22万元。做好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把原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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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范围。现全县享受特困人员补助1980人,累计发放资金430.25万元,月供养金371元/人/月,已达到自治区规定供养的标准。
抓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为全县符合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71500户农户投保,参保率达100%。截止2018年6月10日,全县共接到因灾损坏和倒塌房屋报案25户,已经理赔22户,赔付资金20.05万元,对受灾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同时,对因2017年“7.2”特大洪灾,造成倒损房屋需重建住房的86户农户,每户均补助资金2万元,确保受灾户安居乐业。
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救助到位。今年以来,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527人次,46.02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57人次,15.485万元,进一步加大了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我县把建立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和做好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工作作为为育龄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自下而上的调查摸底,层层把关,三级公示。2018年已确认上报符合国家农村部分(60周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217人,全县累计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218人,累计应发放奖扶资金175.392万元;已确认上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对象13人,全县累计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3人,累计应发放特别扶助奖扶资金41.736万元;2018年已确认上报符合广西农村部分(55-59周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307人,全县累计享受广西农村部分(55-59周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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