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法基新大纲讲义之四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13:25: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民法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商法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便捷安全等原则。

(3)行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的监督的法律规范,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关系,遵循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公正公开、有效监督等原则,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注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4)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者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为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和宏观调控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防止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所导致的弊端。

(5)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遵循公平和谐和国家适度干预的原则,通过国家和社会积极履行责任,对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其他需要扶助的特殊人群的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6)刑法。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总和。简言之,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特有的在刑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过程中所必须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刑法》明文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是罪刑相当原则,即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和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三是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

我国刑法规定了刑法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 【考点9】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命题角度1 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有哪些?(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包括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法是规范国家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仲裁机构或者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

(l)诉讼法。我国制定了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并规定了管辖、回避、辩护、证据、强制措施、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制度和程序,有效保证了刑法的正确实施,保护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制定了民事诉讼法,确立了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公开审判、两审终审等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规范了证据制度,规定了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民事审判程序,还对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措施作了明确规定。 我国制定了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2)非诉讼程序法。我国制定了仲裁法,规范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从机构设置上保证了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明确将自愿、仲裁独立、一裁终局等原则作为仲裁的基本原则,系统规定了仲裁程序。

我国制定了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的组织和程序,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明确规定了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等原则。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引渡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促进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第四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体系

【考点10】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

命题角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和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

(1)凝聚思想共识的法治航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鲜明回答了我国法治建设将往哪儿走、怎么走的最根本问题,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和历史任务,澄清了各种模糊认识,统一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凝聚了全社会的法治共识,回应了国际社会各种质疑,对于保障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

(2)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党按照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按照党纪党规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全面依法治国涉及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治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其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构筑法治中国大厦的骨干工程,起着纲举目张的作用。 【考点1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

命题角度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命题角度2怎样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1)坚持立法先行和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

(2)保证法律规范的质量,提升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水平,进一步改善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结构,提高立法程序正当化水平,构建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前置制度,建立辩论机制,优化协商制度,提升立法技术,规范立法形式。

(3)畅通民意表达机制以及民意与立法的对接机制,建立权力机关内部的制约协调机制,建立立法机关接受选民和公众监督的制度等。

命题角度3 怎样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题型:选择题 概率:60%)

(1)增强法律规范本身的可实施性,注意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实施资源的配套性、法律规范本身的可接受性以及法律规范自我实现的动力与能力。

(2)完善法律实施体制以及法律设施。为法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体制、设施与物质保障。 (3)提高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为法律实施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与养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机制。

(4)优化法律实施的环境因素,克服法律实施的障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

命题角度4 怎样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就是要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体系科学化、系统化。

(1)科学配置权力,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 (2)规范权力的运行,为权力的运行设定明确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界限。 (3)防止权力的滥用,为权力的行使设定正当目的及合理基准与要求。 (4)严格对权力的监督,有效规范各种监督方式,并充分发挥各自的独特作用,使违法或不正当行使权力的行为得以及时有效纠正。

(5)加强对违法用权的责任追究,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6)健全权益救济机制,使受公共权力侵害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赔偿或补偿。 命题角度5 怎样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3)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命题角度6 怎样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题型:选择题 概率:40%)

(1)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住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

(2)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3)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考点12】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命题角度1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什么?(题型:选择题 概率:70%)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并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部署。

命题角度2 怎样做到科学立法?(题型:选择题或分析题 概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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