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3/19 8:10: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行政
一、行政的概念
(一)概念:指各种组织的执行、管理职能。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行政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挥、组织、处理、监督等基本要素。 (二)行政的分类考察
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公行政的范围比国家行政的范围大。 2、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
3、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形以主体分类或以管理为分类。
二、行政与行政国:行政法是随着行政国的产生而产生。**西方的历史文化有关。亚当-斯密,诺齐克最小国家。 三、行政与法治国:政府要服从法律,依法律规定而行。**公民,则法律无规定都可以做。
第二节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涵义
1、含义: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行政关系: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关系。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外部关系。
3、行政权: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4、行政关系的基本内容:
<1>行政管理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重要规定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主要规定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调整内部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与行政权
1、保证行政主体有效地对社会实施管理,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确立的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2、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维护国家、社会公益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法的形式
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在整体上没有统一、系统的法典,由大量的各种分散的法律、法规、规章构成。
第三节行政法学
一、行政法学的涵义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 二、行政法学的主要内容 1、行政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 2、行政法的价值与功能 3、行政法的内容与形式 行政法包括三大类规范和制度:
1、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和制度 2、行政行为法的规范和制度 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和制度 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制度四小类:
1、调整行政组织和职能的狭义行政组织法。 2、调整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行政编制法。 3、调整行政工作人员任用和管理的公务员法。4、调整行政设施、国有资产等公务的公物法。 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制度五小类: 1、行政诉讼法 2、行政复议法 3、行政赔偿法 4、行政申诉、控告、检举法 5、行政监察法
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 第一节国外行政法的一般法源
一、行政法源的涵义:行政法法源指行政法的存在形式,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或出处,即行政法律规范的载体。 二、五种法源
1、制定法。 2、判例法。 3、习惯与惯例。 4、行政法理。 5、、条约与协定。
第二节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六、部门规章七、地方政府规章八、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4、行政法律关系 5、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九、条约或协定
***国际条约和协定:如果是涉外案件,国际条约和协定优先适用,规则先适用国内法。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涵义
1、涵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指指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