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知识宣传口径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8:34: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个人征信知识宣传口径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 3、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4、人民银行是如何规范银行类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

5、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6、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是如何联网的? 7、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到哪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8、别人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吗?

9、我能查询别人(包括亲属)的信用报告吗? 10、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11、什么是“逾期”?如何理解“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与“最高逾期期数”?

12、信用卡按期只还最低还款额算负面信息吗? 13、“24个月还款状态”是什么意思?

14、为什么看不到信用记录的“良”或“不良”的字样?为什么不能说负面信息就是“不良记录”?

15、负面信息主要出现在哪些栏目?

16、什么是“查询记录”?为什么要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

17、信用报告信息出现错误时怎么办?

18、异议申请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仍有争议怎么办? 19、已有逾期还款记录如何补救? 20、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有何作用? 21、如何更新自身信息?

22、如何防止个人信用财富被盗?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主要信息包括:(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二)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指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包括账户的基本信息、每月还款信息和过去24个月的还款历史等信息。(三)其他信息,指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自2006年1月正式运行,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共计6.7亿人。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

答: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征信中心,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专门从事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绝大部分来自于与个人有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其余部分来自于其他机构。人民银行将上述机构中属于每个人的信用数据进行整合。一般情况下,每个人的信贷业务信息会先由业务发生行汇总上报给其总行,其总行按月定期将信息报送给征信中心。征信中心将从各行收集到的信息整合后,形成以身份证件号码为主标识的个人的信用报告。

3、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答: 为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目的是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二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则,规定商业银行、征信中心应当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三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四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原则,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的信息是个人信用交易的原始记录,商业银行和征信中心不增加任何主观判断等。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征信中心和商业银行在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自《办法》实施以来,人民银行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合规查询、使用信用报告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督促征信中心加强个人异议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取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除了从制度方面保证信息安全外,还在技术层面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1)授权查询。没有本人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的信用报告;

(2)限定用途。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

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规定:除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或对贷款、信用卡进行贷后管理时才能查看客户的信用报告。

(3)信息安全。信息通过保密专线从商业银行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此过程完全由计算机自动处理,不需要人工干预。

(4)查询记录。每一个查询用户都必须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登记注册,由个人征信系统赋予其查询权限后方可查询客户的信用报告;此外,计算机系统还会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客户的信用报告中。

(5)违规处罚。商业银行违规查询客户信用报告,将会受到处罚。

4、人民银行是如何规范银行类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

答:2005年10月,人民银行颁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令〔2005〕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2008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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