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4:08:3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工作要求,以“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推进方式,以农村无害化处理为操作标准,在全县广大农村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幸福家园、秀美乡村”为主题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水源清洁、田园清洁、道路清洁、溪河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的“六洁”行动,积极创建具有我县特色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二、工作目标
全县15个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动农村垃圾处理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达到卫生保洁“五有”(有专项经费、有责任区划分、有专职保洁员及工作合同、有劳动补助、有保洁设施和工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达到“七个基本没有”:即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基本没有垃圾;村庄周围基本没有垃圾;河边、库(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和岸边没有垃圾;山体可视范围基本没有乱倒垃圾;集镇内部及周边基本没有垃圾;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基本没有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没有乱排乱流现象。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的突出
问题,实现乡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民保洁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主体建设。切实发挥乡(镇)、村委会、村庄理事会、保洁员和村民这五个主体的作用。一要实行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由乡(镇)属地管理。乡(镇)党委书记是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乡(镇)要成立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要有专门办公场所、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环卫工人、相关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乡(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的日常管理,并承担管理监督保洁员的职责。二要发挥村委会主体职能。村党支部书记是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直接责任人,村委会要督促各自然村成立理事会,挑选好村庄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和相关卫生保洁制度。三要强化自然村理事会保洁的监督管理职能。理事会成员不仅要带头进行垃圾收集分类,而且要教育引导村民主动落实“门前三包”和督查保洁员抓好日常垃圾处理。四要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各乡(镇)要按照集镇、村庄服务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公路沿线(高速公路除外)每2公里、河道两岸每3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可以优先考虑具备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和贫困户,选择身体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公益心、敢负责、能吃苦、有奉献精神的村民聘为农村保洁员,配齐保洁员队伍,为保洁员缴纳工伤保险,保持保洁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将保洁员纳入乡(镇)统一管理,健全保洁员队伍的职责规定、考核激励管理制度。
五要提高村民垃圾处理的主体意识。通过开展“清洁户”、“文明户”等多种评比活动,激励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落实“门前三包”。
(二)完善硬件设施。村民要配齐“两桶一袋”(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和可回收垃圾袋);保洁员要配备一车(垃圾清运板车)、一帚(扫帚)、一铲(铁铲)、一钳(分类钳)、一衣(工作衣)、一鞋(防雨防污套鞋)等保洁工具;每个自然村要在适当的位置放置一定数量的大中型垃圾桶,便于农户将垃圾入桶。每个行政村要落实至少一个垃圾固定收集点和一名保洁员,配备专业垃圾转运车,每个便利点配备一定数量塑料桶作为村级垃圾收集点。在集镇建成区和人口集聚的中心村要铺设统一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排放。
(三)突出重点环节。各乡(镇)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集中人员、资金、设施等要素资源,全面清理和集中整治村容镇貌,重点抓好集镇、中心村、公路沿线、河流两岸等四个区域的垃圾处理,倾力抓好本乡(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六洁”,水源清洁做到安全饮用水;田园清洁做到田边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道路清洁做到路边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溪河清洁做到河边无悬挂垃圾、无暴露垃圾;村庄清洁做到村庄内无乱堆垃圾、无乱占乱放;家园清洁做到家内和房前屋后摆放整齐、无乱丢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