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8:57:4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4.2.3 建筑工人业余分校组织网络
校 长 副 校 长 成 员 4.2.4 建筑工人业余分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学校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造价 建筑面积 结构 / 层次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 手 机 现场负责人 手 机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分 包 单 位 校 长 手 机 副 校 长 手 机 教务负责人 手 机 学校面积 建立日期 建筑工人人数 4.2.5 建筑工人业余学校分校章程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农民工上岗培训、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技能的培训,行业管理规定和要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育,时事政治、形势任务教育、班组活动讲评等几方面的教育,全面逐步地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素质,改变建筑工地脏、乱、差的面貌,使广大的农民工能以崭新的形象迎接市场的挑战,确保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构建和谐建筑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教学对象
公司所属各在建项目部的农民工。 三、教学内容
必修课主要是: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上岗培训、技术交底、操作技能、工程质量要求、农民工维权、文明礼仪、道德法制等内容;自选课主要是因工地而宜,即随着形势发展新变化,工程进展新要求,农民工队伍新问题及企业自身需要等设置相应课程,进行班组和教学活动评比。 四、教学计划
1、企业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总校编制年度教学计划,各建筑工地业余学校结合其自身要求和各自特点详化、细化并形成教学安排。
2、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教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两课时,安排教师面授每月不少于4次,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平均每月不少于4课时,学习和考核情况要认真、及时做好记录。
3、各建筑工人业余学校应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并根据要求建立和完善好学习台帐,以便总校和行业管理部门查验。
4.2.6 建筑工人业余分校管理制度
一、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校长、副校长、
教务和总务负责业余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二、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教学工作。
三、实行每周教学,开课时间应保证1~2个课时。
四、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五、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 七、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业余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八、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