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2:29:5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综合是按事物的内在联系把整个事物在思维中再现出来。 (2)分析和综合是辩证的统一: 分析和综合既互相区别,又互相依存。
一方面,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认识就不能具体深入,不能把握事物的各个部分、侧面和属性的具体规定性,当然无从综合;
另一方面,分析也离不开综合,分析总是要以某种综合的成果为指导进行的,并且以综合为目的。没有综合,认识零碎、片断的枝节之见,不能统一为整体,也难以 对各个部分、侧面和属性有确切的了解。 42.(1)抽象与具体的涵义:
抽象和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在思维进程中,要运用由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再由抽象规定到理性具体的辩证思维方法。
具体通常有两种涵义:一是感性具体,即人们通过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它是思维过程的起点,但这种感性具体只是对事物现象的反映,是对事物整体的混沌的认识。二是理性具体,即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各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具体在思维中更深刻的再现。 抽象作为思维方法,通常是指思维中把对象的某种属性、因素抽取出来而暂时舍弃其他属性、因素的一种逻辑方法。 (2)抽象与具体的对立统一:
第一,理性具体与感性具体不同,从形式上说,它已经离开了具体的感性形象,是用一系列概念和符号表达的,具有抽象性;从内容上说,它已经不是对事物表面现象的整体反映,而是对事物各种内在属性、特点和关系的整体反映,是研究和理解事物本质与规律的结果。 第二,抽象和具体是相互依赖的:一方面,抽象规定是理性具体的基础和逻辑出发点,没有对事物各方面本质属性的抽象,就没有客体整体在思维中的明晰再现;另一方面,理性具体又是抽象规定的目的和逻辑终点,没有理性具体就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
第三,从感性具体到理性具体,决定性的中间环节是抽象。科学的抽象首先必须从实际出发去抽取;其次必须把真正本质的东西抽取出来,每一步抽象都应该同事实相对照,不断用实践来检验,否则就会变成空洞的、形式主义的抽象。 43.(1)历史和逻辑的涵义:
历史的方法是指从事物自身的运动变化发展过程考察事物的方法,即从对象的自然过程研究考证描述对象的方法。
逻辑的方法是指透过对象自然过程中种种表面的个别的暂时的现象,从“纯粹”的抽象概括的形态上研究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思维方法。科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最终总是运用逻辑方法完成的。
(2)历史和逻辑的辩证关系:
第一,历史和逻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的理论再现。逻辑与历史的一致,是包含差别的本质上的统一。逻辑虽然超越了历史发展的自然形态,但它并没有背离历史发展的客观现实,而是从“纯粹”形态上更深刻地反映着历史的真实。 第二,逻辑同人类认识的历史相一致。人类认识的本质特征是理性思维,不断发展的理性思维构成了人类认识的发展史。逻辑正是不断发展的理性思维的结晶,是人类认识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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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论再现。因此,逻辑的发展水平体现了人类认识和科学的发展水平。
在思维进程中,必须把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结合起来。没有历史作材料基础,逻辑方法就无用武之地;没有逻辑形式加人,历史材料便成了一盘散沙甚至一堆废物。只有坚持二者的统一,才能形成科学认识,创建科学理论。
44.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规律是事物的本质的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的内在根据和本质联系。例如,万有引力定律揭示了物体之间的本质联系,元素周期律揭示了元素的化学性质与原子序数之间的本质联系,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规律揭示了物质生产方式的内容及其本质联系。
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任何规律都是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的趋势。例如,人类社会必然由低级社会形态向高级社会形态发展,暂时的曲折倒退,不能改变历史前进的总趋势。
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任何规律都是同类现象背后的共性,是丰富多彩的现象背后的稳定联系。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相对重复性。只要条件具备,某种规律就会重复起作用。
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相反,人的意识活动要受规律的支配。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承认不承认,它都客观存在着,并以一定的方式起作用。
45.(1)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二者都是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人不能任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自然规律。
第二,二者都是可以被认识和利用的。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躯体和物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引起自然界的某些变化,并能有目的地引发、调节和控制自然界中的实物、能量和信息过程,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发生有利于人的变化或保持有利于人的稳定性。
(2)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二者起作用的方式不同。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在社会规律中既存在着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存在着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
第二,二者表现形式不同。自然规律只要具备了同样的客观物质条件就可以以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社会规律则是历史的,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46.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 47.主要表现在:
第一,意识是能动的,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马克思说:人在“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3人的活动的整个过程,就是围绕着“观念地存在着”的目标和蓝图而进行的。为此,在意识中,不仅预先规定了活动的目标,而且为实现这一目标又预先规定了活动的方式和步骤。这就是同一定的目的性相联系的活动的计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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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人的意识不仅采取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选择建构,从而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反映对象不只是一般地模仿,而是能动地创造。意识既有对当前的反映,又有对过去的追溯和对未来的预测,可以超越特定时空的限制。
第三,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意识能动性不限于从实践中形成一定的思想,形成活动的目的、计划、方法等观念的东西,更重要的在于以这些观念的东西为指导,通过实践把“观念地存在着”的模型、蓝图实现出来,变为客观现实。正如列宁所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4改变世界或创造世界不仅意味着强化客观世界的变化过程,而且意味着创造出世界上所没有的东西,创造出没有人的参与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东西。
第四,意识还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48.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认识和改造自然界,要尊重自然界的规律。列宁曾经指出,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规律乃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人们只有在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达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认识和改造社会,要尊重社会规律。人们能够创造历史,但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正如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能自由选择这一种或那一种社会形态。只有遵循历史的规律和进程,把握时代的脉搏和契机,才能真正成为历史的主人。才能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是说人在规律面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通过自觉活动能够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人的需要、利益是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自觉能动性是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人们正是在其对象性活动中形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各种联系和关系,而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去改造世界。所以,尊重事物发展的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必然导致对人的价值性的否定,导致对历史发展动力的否定。唯心主义历史观把人们的思想动机看作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显然是错误的。但是,不承认人有目的的活动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的作用,不承认思想、理论的巨大力量,也是不科学的。重要的问题在于如何使思想、理论同实际相一致。
49.首先,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只有从客观实际出发,充分反映客观规律(以及思维所固有的规律)的认识,才是正确的认识;只有在正确认识指导下,符合客观规律的行动,才是正确的行动,才能实现人们预想的目的。
其次,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人的意识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要使它得到实现,变为现实的物质力量,就不能只在意识本身的范围内兜圈子,而必须通过物质的活动——实践才能达到。意识通过实践反作用于物质的过程,也就是意识自身的“物化”过程。所谓意识的“物化”,就是把观念的东西化为物质的感性活动,即化为实践;通过实践使主观的东西见之于客观,使客观世界发生合乎目的的改变。人的意识正是通过实践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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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地认识世界,又通过实践而能动地改造世界。
最后,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程度,同物质技术条件的发展水平密切联系着。一般说来,作为认识器官之延长的科学观测设备越是先进,人们的认识水平也就越高。至于改造世界活动需要一定的物质手段,更是不言而喻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现实的原材料,人的意识再“巧”也创造不出任何物质的东西来。
50.所谓社会历史趋向属于历史决定论的内容,讲的是社会历史规律的决定作用。主体选择讲的是历史主体在社会发展中的能动性和选择性。
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规定了人们的活动要受规律性的制约,但不否定人在可能性空间内的选择。马克思指出,在社会发展的每一个具体阶段上,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客观趋势和可能性,而人则需要确定自己对待它们的态度,应当作出选择。
主体选择是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的方向、目标、方式的选择。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是主体选择的客观前提,主体的利益和需要是选择的内在根据。主体的能动性就体现在选择什么和怎样选择之中。选择的方向、目标和方式是否正确只能由实践来检验。
第二章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1.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的、从事着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人。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体力和智力、物质和精神相统一的社会存在物。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是认识主体的三个特征。
认识的客体是指进入主体的认识活动领域的认识对象,即主体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认识客体的特征是客观性、动态性和多样性。
认识的中介是指主体和客体在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利用的一切条件,包括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其中物质条件是指主体借以认识客体的物质性手段和方法的总和;精神条件是指主体在认识过程中所运用的既有知识和思维方法等。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通过认识中介相互作用,构成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
2.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的、从事着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人,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主观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主观意识只是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的一种属性,与认识主体概念是有区别的。
认识的客体是指进入主体的认识活动领域的认识对象,即主体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认识客体的特征是客观性、动态性和多样性。客观事物指一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存在。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客观事物中只有已经成为人的实践和认识对象的那一部分,才是认识的客体,而没有成为人的实践和认识对象的部分,不是认识的客体。第二,认识的客体不仅包括物质客体,而且包括精神客体。作为认识对象的精神客体尽管与客观物质有关,但其本身并不等同于客观物质。
3.(1)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有决定作用。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总之,认识的产生、发.展、检验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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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认识过程的每一环节都依赖于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第一的、基本的观点。 (2)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作用。认识一旦形成,便具有指导人们实践的功能。其中,正确的认识和理论可以指导实践采取正确的方法,从而使实践获得成功;错误的认识和理论会引导实践采取错误的方法,从而使实践导致失败。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也是认识和实践相互作用的过程。其中实践和认识的每一次循环,都使认识达到更高级的程度。 4.首先,在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上,也就是在世界可不可以被认识的问题上,存在着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可知论,就是承认思维存在的同一性,主张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唯物主义反映论都坚持可知论,彻底的唯心主义也坚持可知论。不可知论,就是否认思维存在的同一性,认为世界是不可认识或不可完全认识的。不可知论并不直接否认主体之外的客观世界,但它回避世界就其本质而言是物质还是精神的问题。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可知论,并对不可知论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指出实践是驳斥不可知论的最有力的论据,因为实践的成功能够证明我们对于客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世界上只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永远不能认识的事物。
5.(1)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是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唯物主义反映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基本前提出发,坚持认识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唯心主义先验论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坚持认识是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认识论路线。
(2)反映论的基本观点就是坚持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所有的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都坚持反映论。先验论的基本观点就是坚持把认识看成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 (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反映论,反对先验论。
6.(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都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可知论,这是它们的共同点。但在认识如何产生和发展的问题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有着原则的区别。
(2)它们的区别之一是,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缺乏实践的观点,看不到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把认识看成是照镜子似的、直观被动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并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揭示了认识是主体通过实践积极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
(3)它们的区别之二是,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缺乏辩证法的观点,把认识看成是从客体到主体的单向过程,并且是一次完成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揭示出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过程。
. (4)由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缺乏实践的观点和辩证法的观点,因而是消极被动的反映论;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和辩证法的观点,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7.(1)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过程,自始至终伴随着信息的过程。信息是同世界的物质过程、能量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普遍现象,它是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相互联系而实现和保留的某一事物形态、结构、属性和含义的表征。反映过程也是信息的交换过程。主体认识客体就是主体通过一定的手段从客体中获取信息,并经过加工、改造即信息变换,使之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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