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9
?/p>
13
日,
26
岁的刘某到位于东城区安外大街的某公司应聘成为一名保安。事
后据刘某供称,他应聘保安就是想瞅准机会监守自盗?/p>
刘某被分配在公司大堂的电梯口,负责出入人员的登记。经过观察刘某发现,公司所
收的款项会存放在收款室内的保险柜中,由押款车统一收走;保险柜平时由两名女会计?/p>
责,但两人图省事,一般都将记有保险柜密码的塑料牌和保险柜钥匙随意地放在抽屉里?/p>
刘某喜不自禁,开始制定偷盗计划?/p>
同年
10
月初,刘某被调入监控室负责看监控。他利用职位之便将大堂内
2
?/p>
3
号和?/p>
行梯上方?/p>
12
号摄像探头调成不录像状态。刘某还偷配了单位后门钥匙,以便潜入和?/p>
跑?/p>
11
?/p>
1
日下?/p>
4
时,刘某发现会计?/p>
10
多万元的现金放进保险柜,而当天押款车?/p>
会再来取款,刘某决定当晚盗窃?/p>
刘某回到宿舍换了衣服,请假说出去一趟。然后又悄悄返回公司,藏在厕所内。晚?/p>
8
点半保安巡视完楼层后,刘某戴好事先准备的手套、单肩包进入收款室,在没有上锁的
抽屉内找到了保险柜钥匙和写有保险柜密码的塑料牌。可这时,刘某发现自己不会开保险
柜。他灵机一动,用手机上网搜索打开保险柜的方法,顺利打开保险柜偷?/p>
35
万余元现
金?/p>
次日,刘某从赃款中取?/p>
4000
元,租下天通北苑二区的一间房子,将其余的赃款?/p>
放在屋内,然后照常去单位上班?/p>
案发后,民警通过对现场进行勘验、查看监控录像等,很快便将此案认定为是内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