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ã€?/p>
财金
[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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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ï¼?/p>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ï¼?/p>
根据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åˆ?/p>
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ã€?/p>
(国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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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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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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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ã€?/p>
(财金ã€?/p>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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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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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å�?/p>
(试行)
的通知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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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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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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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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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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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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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ç§?/p>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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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保障政府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现印发《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ã€?/p>
。请遵照执行ã€?/p>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财政éƒ?/p>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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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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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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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ï¼?/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å¼?/p>
第一ç«?/p>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