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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p>
【法规类别?/p>
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p>
吉市政办?/p>
[1999]22
?/p>
【发布部门?/p>
吉林省政?/p>
【发布日期?/p>
1999.08.04
【实施日期?/p>
1999.08.04
【时效性?/p>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p>
地方规范性文?/p>
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p>
(吉市政办发
[1999]22
号)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监督控制,最?/p>
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公物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p>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所属机构为了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
务,利用财政性资?/p>
(
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p>
)
统一由政府采购中心以购买、租
赁、季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p>
二、政府代购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合理利用市场竞争机
制,力求经济高效?/p>
三、市财政局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采购活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