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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区司法局
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
及诉调对接流程管理规定(试行?/p>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建立区法院?/p>
区司法局诉讼
与非诉讼相衔接的诉调对接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p>
?/p>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
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p>
?/p>
《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p>
定?/p>
?/p>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p>
的规定,结合区法院、司法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实际,制定本?/p>
定?/p>
第一?/p>
指导思想?/p>
深入贯彻
“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p>
工作原则?/p>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建立健
全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发挥诉调对接机制更加便捷、灵活?/p>
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特殊功能,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p>
解决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p>
第二?/p>
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p>
充分体现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p>
强化诉讼与非?/p>
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p>
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的协调运作机?/p>
和管理考评机制?/p>
促进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完善与发展?/p>
推动诉调?/p>
接工作再上新台阶?/p>
第三?/p>
区法院、区司法局应当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