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
2014-10-28 14:54
沈阳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办?/p>
(征求意见稿?/p>
第一?/p>
总则
第一?/p>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
?/p>
[2012]5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辽教办发
[2012]178
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p>
第二?/p>
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是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p>
计划的实施旨在完善以问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深化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构建大学生创?/p>
训练教育体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p>
第三?/p>
实施原则: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团队合作、求实创新、培养能力?/p>
第二?/p>
管理机构与职?/p>
第四?/p>
大创项目实行校级和院级两级管理?/p>
第五?/p>
校级管理由“沈阳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协调委员会”(简称“组织协调委员会”)具体?/p>
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科技处?/p>
人事处、计财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有关负责人组成。组织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p>
?/p>
1
?/p>
制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
指导大创项目的开展与实施?/p>
协调解决相关的重?/p>
问题?/p>
?/p>
2
)负责复查校级大创项目的评选结果、评审推荐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并确定经费资助额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