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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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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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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ã€?/p>
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å‡?/p>
化基本规范ã€?/p>
(AQ/T9006-2010)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
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
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ã€?/p>
2.
本标准共æœ?/p>
13
项一级要素ã€?/p>
42
项二级要素及
194
条企业达标标准ã€?/p>
3.
在评分细则中的自è¯?/p>
/
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åˆ?/p>
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
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ã€?/p>
4.
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ä¸?/p>
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ï¼?/p>
,在该类目内
进行扣分ã€?/p>
5.
本评定标准共è®?/p>
1000
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
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
=
标准化工作评定得åˆ?/p>
÷
ï¼?/p>
1000
-不参与考评
内容分数之和ï¼?/p>
×
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ã€?/p>
6.
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
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æ�?/p>
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p>
评定
标准åŒ?/p>
安全绩效